当时若非年相若——公子亦邪【完结】(20)

2019-06-11  作者|标签:公子亦邪

我是觉得他没人陪才搂着他睡的,扬之嚎啕大哭。后来证实,那只兔子是被爱打滚的扬之生生碾压致死的,我只是想,幸好我睡觉还算老实,不然我跟扬之你来我往的,这位可怜的兔兄,呃,实在难以想象。

还是养兔子,兔子似的扬之又养起了兔子。由于有了师傅的教导和栽培,关键是扬之心智开始苏醒的缘故,这次兔子养得还算成功,最起码没有被扬之的无敌风火轮给压死。后来俩兔子着实给面子,又给扬之生了一窝兔崽子。扬之很高兴地把小兔崽子们放到纸箱里,抱过来让我看,说小哥,我们给兔崽子们起名字吧。我说好啊,这个简单。打开箱子那一刹那我又命中注定地语塞了。丫的本来我想看这几个兔子的颜色起个什么小白小黑小花之类的名字,没想到孩子们争气了,一窝雪花儿白,楞没一丝杂色。我想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说扬之,我有些事先出去一下,你先想着。

阳台上空间本来就狭窄,一窝小兔子睁了眼之后,就知道跟俩老兔子整天价滚雪球了。夏天天热,兔子们又拖家带口的,受扬之的牵连,我被迫卷入这场卫生清洁的战役中。后来情况越加严重,终有一日,兔子王国爆发了拯救世人的瘟疫,全体国民,外加一只总也长不大的小鸡崽儿,集体殉难了。爸爸回来后,把小家伙们全扔到扬之找不到的角落,留下两只老的来红烧。扬之知道后就一直躲在房间里哭,爸妈理亏,不敢前去安慰,我此刻却蹲在灶上,时刻关注兔肉的成熟状况。晚饭时,爸妈轮番请膳,这小子志气,丝毫不为美味所动。后来我被委以重任,前去请扬之出餐,手中握着一条兔子腿,我准备唱出唐雎不辱使命了。

扬之是一贯的姿势坐着看窗外,我在他身边坐定,刚准备从背后拿出兔子腿来诱降。扬之就轻轻回头,失去重心似的倒在我怀里。他哭声说到,小哥,小哥,你可不可以陪我一起……他抽了下鼻子,不要吃我们的兔子,好不好?于是我又再再再次的语塞了,我开始想语塞或许是我的命,那就像扬之的泪水一样是扬之的命,但不同之处在于泪水导致语塞,扬之的命安排我的宿命。那只红烧的兔子腿在我背后安静了下来,似乎还滴下些许汤汁,像极了两岁那年看着婴儿车里的扬之,手中雪糕自在融化的样子。

扬之自从识字就开始看书,家里有爸妈此前的遗留,书柜成了我之外扬之的第二个小哥。五年级的时候我在他的练习本上发现这段恍如隔世,却又绽放今生的话:小哥说楝树本来就开紫花,我不信,捂住抽屉的画笔,看今夜有谁前来偷取,又派谁前去染紫楝树的花絮。

我当天问他,你写的?他攥紧小拳头,愤愤道你偷看我日记!我说一我没有偷看,他就自己打开在那里,二你这叫日记?我晃了晃手中他那破损的田字方格本儿。他生日我送他一支钢笔和精致的笔记本儿,隐约记得还是英雄牌的。我觉得扬之有天赋,他操纵文字就像偶尔操纵我的感情一样,再毫无道理的话经他一说都让人觉得天经地义,我想寂寞的灵魂总能找到美妙的出口,而我不一定是他的这个出口,但文字,他一定是。

扬之开始兴建他的文字帝国时,我还沉浸于金庸古龙梁羽飞的武侠世界里仗剑走江湖呢。一直立志写部武侠小说,没想到后来却上了翻译的贼船。后来我陆陆续续地开始了文字的编排与拼凑,扬之情绪未名地在背后看台灯下奋笔疾书的我,又在我回头时,瞬间递上热乎的笑脸和一杯牛奶,说小哥你认真起来的样子真好看呢。然而亦是约摸从那时起,在我拾笔不久后,扬之就辍笔了。多年之后我问他当初为什么放弃,他说,微微笑,文字只偏爱你我之一。这句话于我,直至今日,尚未懂得。我留着这个秘密不问,也不想他回答,我想他总有些古怪且动听的理由,只是我尚还粗陋蠢笨而已。

初一那年,爸妈外地工作,扬之与我被迫迁徙乡下老家。本来这也没什么差别,他们即使在我们身边,也总是仓皇度日,如此一走,反倒明净了起来。我那时对于父母是有敌意的,正是全世界都敢背叛的年纪,除了扬之,我还有什么不敢轻蔑的呢?

我们就回到乡下那座城堡一样的老房子里,房子在村头树林的拱卫下,显映出扬之喜爱的绿色。偌大的房子里就我跟扬之两个人,扬之怕黑,我还嘲笑他,你不觉得这房子像童话里的城堡了么?他倒理直气壮,他说,是城堡啊,只不过自己的时候就觉得是给幽灵建了的。我就回头看他,扬之有着细长的眼睛,象是总会有些什么要从他的眼线里飞将出来,有时候是雪花,有时候是柳条,像现在,我就看到月光了。也就是那一年,在乡下我们的小屋子里,扬之帮我贴从李小龙到阿里的海报,我则答应买他一张郭富城。也就是在这个塞满了流行金曲歌声的屋子,这个被扬之夜夜用书本和音乐,加上我肆虐的肌肤的秘色涂饰的屋子,我们度过了一生之中最快乐也最忧伤的两年。

前些日子回老家,城堡早已荒芜,即使记忆不肯凋敝。我与扬之的小屋子也早被辟作储物室了。我就捡了条小凳子在漆黑的房子里坐定。燃了一支烟后,扬之的声音就泪眼朦胧地扑将过来,而我每次念起似总要窒息。

“对不起小哥,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这样……”

一场大哭后的扬之吻上了我的额头、鼻梁与嘴唇,他的泪水灌进我的衣领,象是提前进入的手指。我胡乱地迎合着他无阵脚的吻,任凭他把我的身体从衣服中刀剑一般的鞘出。我见到很多人用蛇来形容女人柔软的身子与魅惑的眼神,不瞒你说,我第一个用蛇来形容的人,就是扬之。扬之是一条喜欢上自我毁灭与毁灭别人的蛇,很久以前我曾这样想,如果有人喜欢毁灭前那种极度舒适的膨胀感的话。

我跟他早就不是第一次了。

如今再提起,须拧了张国荣的《往事不要再提》前来伴奏,温柔的嗓音中不肯伤害的质地,让我想起扬之迷离的眼神。我喜欢张国荣的电影,因为我总能在他华丽的出场中看到扬之背后的窟窿,我就轻轻贴了上去,我看着镜中摇摆的我与扬之,我们是那么的完整,没有窟窿,甚至连缝隙,都在密匝的年轮里,被遗忘成,不知何年何月的风。

因此我们喜欢某个东西,若非是你能从他那里看到自己,便就是你能从他那里看到你爱的人。不然,不会轻易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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