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行 作者:金箍棒不棒(二)【完结】(53)

2019-06-20  作者|标签:金箍棒不棒 相爱相杀 爱情战争

  戈登道本就比较繁华,街道不算宽敞,人多起来就很拥挤,巡捕混混老百姓各有目的的往一个方向涌,就好像大水涌进了小河沟,混乱鼎沸得不得了。

  事发地点在戈登道的尽头,靠近英租界的边缘,挨着法租界,那有一家侯代英名下的剧院,平时生意很好,剧院是春天刚装潢过的,富丽堂皇,十分高档,平时请的都是名角,是津门有名的高档消费场子。

  侯代英混江湖是把好手,前些年被家里逼着在北平读书,往好人方向培养,没成想侯老爷子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大把的学费花出去,也没能培养出一个文明好青年,连纨绔子弟都没培养成,他小儿子硬是乐于享受平凡,混成了流里流气的地痞小头目。

  侯老爷子一看,他那小儿子二十岁还不成器,还竟然隐隐要成地头蛇的架势,呜呼哀哉痛骂了一顿的之后,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爱心喂了狗,满腔抱负都成了屁。

  最后,他老人家终于想明白了,与其在皇城根儿底下丢人,还不如走远点,他老侯家的面子还能丢得速度慢点。

  小霸王侯代英被丢给他那个警察副厅长的哥哥,名义上叫长兄如父,多加管教,实际上亲爹都放弃了,那天天忙着和达官显贵三教九流打交道的哥哥哪有时间教育他呢。

  侯代英这一到天津就如同鸟儿出笼,野狗脱缰一般,不过一两年的时间,就在混混界混了个风生水起,成了名副起手的混混的老大——大混混。

  他那时任副厅长的哥哥,也因为暗地里多了这个弟弟帮手,解决了很多不上台面的敌人和对手,硬是把前任警察厅长给挤到北平教育部门高升任闲职去了。

  至此,侯氏兄弟俩,短短几年的时间,可谓是称霸天津卫了。

  话说回来,就这江湖地位,是没人敢打侯代英主意的,大鸭梨他大表舅李老板也是侯代英众多“保护对象”之一,他那海河码头的生鲜货品,侯代英想拿就拿,都不需要亲自说,手下看上了就搬,那李老板也只能咬牙挺着。

  不过凡事就怕凑巧。

  很久之前,侯代英的一个手下从李老板的仓库里白拿了一批进口的西药,西药不比鱼虾,不光是涉及到钱的问题,还属于国民政府重点监控的货品,无故消失,有通敌的嫌疑。

  当时李老板不敢给,也不敢不给,左右为难的之际,就让那手下,以老板侯代英的名义打了欠条,还列出了药品明细。

  后来大鸭梨去大表舅那里领取任务的时候,大表舅一时马虎,没注意到那一沓子欠条里,还有一张是涉及小霸王侯代英的,是此埋下隐患。

  大鸭梨拿着j-i毛当令箭,只想着邀功,都没好好思量过那候氏兄弟和五万块钱比起来孰轻孰重。

  无巧不成书,他又遇见了“只想找个生计干干的”杜云峰。

  于是,自我感觉十分良好的侯老板在光天化日之下,众多混混手下的重重护卫之中,在自家里三道门、外三道门的剧院办公室里,被人给活生生地劫持了。

  宋书栋凭着感觉往出事的地方赶,看热闹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到了剧院门口就走不动了。

  他削尖头往里挤,发现是印度阿三们拉起了警戒线,在周围人乱哄哄的议论里,他似乎听见有人说,劫匪掳着人往法租界去啦。

  他挤出人群往法租界跑,跑得比人力车还快,路上只见那法国巡捕也出动了,不是封了这个路口,就是拦住那个店门,巡捕们拎着警棍吹着哨子指挥来指挥去。

  宋书栋到处看到处找,看见如蝗的巡捕心里很慌,可同时又隐隐觉得放心。

  要是人抓住了,巡捕们就不会这么兴师动众了。

  从傍晚到日落,他能转的地方都转了,一无所获,深更半夜无处可去,之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旅店,他已经没钱了,旅店今晚是最后一天,他恍惚的想着明天和报社主编商量一下,晚上让他打个地铺,反正等实习期一过,他就有资金周转了,到时再搬出去。

  也不知道主编能不能答应,他胡乱思想着,往自己的房间走去,无意间扫向隔壁——

  他心中忽然一动。

  那房门下一丝窄缝,有隐隐的灯光。

  脚步才刚刚在门前顿住,那房门便悄无声息的打开了。

  室内应该是只开了台灯,杜云峰身影高大,几乎挡住了大部分的灯光,也将宋书栋罩在了影子里。

  他站在门里,并不往外跨步,也不试图张望,仿佛笃定门口一定是宋书栋一般,自然地开门,看了对方一眼,便侧身让他进来。

  宋书栋都忘了说话,哑然地往里走,其实他潜意识里也告诉自己不要发出声音,杜云峰惹了这么棘手的人物,现在满城风云的样子,他还出现在暴风眼的中央,这是万万声张不得的。

  待到门轻轻关上,宋书栋突然扭身回头,扑过去,在对方身上一顿查看摸索,他压低了声音急切地问:“惹大事了知道吗?”他拍打之处皆无异常,于是转头捧住对方腮帮子,左右掰动,“受伤没有?那么多人追你,巡捕们都有枪……”

  杜云峰掰开他的手,昏暗中似乎笑了笑,不过因为面具般浓厚的胡子,宋书栋也看不真切,只听对方说:“一万的佣金我拿到了。”

  一低头,只见杜云峰从破棉袄的内怀里掏出了一张崭新的支票。

  宋书栋此刻,看着支票,后知后觉的冷汗直冒,那薄薄的一张纸,和今天下午沸反盈天的绑架大事此刻非常生动的联系到了一起,而杜云峰就是连起这两头的关键。

  “这不是拿命换钱吗?”宋书栋没接支票,腿软地往后一坐,半个屁股挨到床边上,他才本能地挪动,叹了口气,坐踏实了,“今天下午巡捕打手们都出动了,现在满城都在找你,杜哥,现在很危险知道吗?”

  “拿着,”杜云峰拿着支票,递给他,见对方不接,就怼了怼他的肩膀,力气不大,多了安慰的意思,“书栋不要怕,有我在,没事的。”

  “怎么能没事呢?”宋书栋愁得双手捂住了脑袋,“杜哥,你惹的那个侯代英是什么人你知道不?现在外边成群的人四处搜捕你,你再厉害也是一个人两只手,这不是关外了,不是你呼风唤雨的时候了,你手下的人……”

  宋书栋忽然停住话语,猛然抬头看对方。

  杜云峰微微低着头,若有所思的看着他,静静地等着他的下文。

  宋书栋咽了咽口水,自知失言,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把这话圆回来。

  没等到他开口,杜云峰张嘴了:“我想不起来我以前是干什么的了,但我总有个感觉,我知道我自己干不了什么。”

  宋书栋抬着头,看见对方朝他笑笑。

  这段时间以来,杜云峰很少笑,倒不是多严肃,多数时候是有点迷茫,心不在焉。

  “我跟了他三天,大概摸清了他的底细,才在今天动的手。”他继续说道,随手把支票塞进了宋书栋的衬衫口袋,安慰地拍拍对方肩膀,“看到你害怕,我都能理解,但是我不能理解我怎么一点都不怕,而且吧,我……撂倒他几个手下,进门时候看到他一脸愕然的表情,我心里竟然很高兴。”

  “杜哥,我听不明白,你想说什么?”宋书栋有点茫然了。

  “就是,我是个粗人,不知道怎么形容好,就是一种感觉,我冲过去跳到桌子上,他当时手伸到了办公桌下面,我下意识的打开他的手,不知道为什么,我就觉得那里有东西,摸过去,果然,底下黏着一把枪。”杜云峰不看他,而是目视前方自顾自的说着,像是回忆一件有趣的事情。

  “掳下那把枪,我单手一掂就知道是子弹是满夹的,不用细看,一勾扳机带着的劲儿,我就知道是已经上过膛的,你说奇怪不奇怪?”杜云峰拍他的手,不经意间从肩膀换到了后脑勺,从轻轻的拍,变成了慢慢的捋他的头发,“我不用回头,就知道他下一步会怎么反抗,所以他往花架那扑的时候,我就知道没那么简单,等一花瓶就砸他脑袋上,你猜怎么着,那花瓶里果然也藏了一把枪。”

  宋书栋的脑海里,呈现出一幕一气呵成的打斗戏,他无数次地看过杜云峰的身手,所以想象起来并没难度。

  也就因为没难度,更加活灵活现,才更要捏一把汗,那可是侯代英的老窝,那可是保安公司的老板。

  掏狼窝还得趁老狼不在的时候呢。

  他这是专门去掏老狼的。

  “那你怎么跑出来的?”宋书栋紧接着问,他可是看见那人群里三层外三层的团团包围了,“我在一家报社实习,就戈登道上,我们有个记者为了拍照片,鞋都挤飞一只,都说绑匪跑不了了,我还以为你这下完啦!”

  “我起先让他开支票,他还和我废话,问我五万就敢惹他,是不是吃错药了?”杜云峰庶自微笑,挺好笑的回忆着,“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我也懒得废话,拎着他往桌角上撞,敬酒不吃吃罚酒,非得头破血流才听得懂人话。”

  杜云峰说这些的时候,就像聊家常,既没有恐怖的情绪,也没有夸张的渲染,就是平平常常的说,见怪不怪的,还自成体系的带着某种逻辑,某种强制x_ing的逻辑。

  听到他这么说话,宋书栋就有点害怕,觉得这神情似曾相识,让他想起很久之前的杜云峰。

  也想起来同样Cao木无情的周澜。

  “拿到五万的支票,外边就来人了,我就顺理成章的让他送我一程,他倒是怕死的很,千叮咛万嘱咐的让手下别轻举妄动,”杜云峰继续说,“后来正好巡捕房的车也来了,我就借光用了巡捕的车,跑到城外,趁着人还没追上来,我打晕了开车的巡捕,换了衣裳跑了回来。”

  说到这里,他手上轻轻的一顿,随即缓慢的说道:“书栋,我可以不说这些给你听,你知道这些细节没用,但是我还是说给你。”他想了想,然后继续说,“你知道吗?我做这些事的时候,没有慌过,没有乱过,该干什么,下一步要做什么,我不用细想,冥冥中我就知道,那感觉你知道吗?就好像我天生就能特别熟练的干这个——所以,书栋,我以前是不是就是绑匪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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