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传说同人)桃夭》 作者:猫小碧(下)【完结】(47)

2019-06-22  作者|标签:猫小碧 灵异神怪 穿越时空 传奇


也因此姚少司有些发愁,让他眼瞅着自己的徒子徒孙们渐渐风流云散,这也挺难受的。毓夙同情地看了他一眼,把他介绍给终南山的那位长老,随即就告辞了。
其实,姚少司完全可以另辟蹊径,让徒子徒孙们改出世为入世,然后供奉财神。世人所谓人为财死,为了财,死都不怕了,去拜个神仙又算什么?与其让凡人们去拜根本八竿子打不着的关公,姚少司才是正宗的财神座下大弟子嘛。
只不过,毓夙是不会提醒他的。点醒了姚少司,毓夙又要从哪里给赵朗找齐滋补他神魂的好东西呢?没错,毓夙已经想到了,凡人的香火,也是能润养神魂的呀!
所谓鬼仙,就是人死了之后,灵魂修炼成仙的,他们就算有恰当的法门,但就像修道者必须吸收灵气才能修炼,鬼仙也总得有什么必要的东西给他们修,才能修得成就吧?
那东西就是香火了。或者说得更明确一点,香火一则是制那些社火祭香的时候,材料里头本身含着有仙灵之气,再加上一些特殊的辅料,烧化之后,就转化成了魂魄能吸收的y-inx_ing的灵气;二则就是烧香祭拜之人的诚心,对其祭拜的神仙来说,就是信仰之力。
信仰之力有好处,自然也有不好的地方。不过,毓夙觉着,随着时代的发展,凡人肯定只有越来越拜金,很难发展到哪一天,人人都视金钱如粪土。而人越是有钱有势,就会越怕失去手上已有的东西,就算他们不信财神,也会秉承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去拜。
完全不必担心某天财神也会没了香火,所以何妨利用一下呢?毓夙自终南山离开,就飞快地跑回了自家在杭州的道场,对看守道场的黄桥小仙说了要增设财神的神龛的事。
此时朱元璋已经在应天府登基,按照毓夙之前的规划,他们现在应该悄悄地前往北方发展了,趁着朱棣还没去北京,先在北京站一片地盘再说,所以杭州的道场之中有些忙乱。
而黄桥小仙一听毓夙这说法,顿时就愣了,抬起头,瞪着眼问毓夙:“陛下是想要和赵真人合籍?不然怎么能……怎么能代赵真人设神龛呢?”
黄桥小仙虽然不是很明确地知道毓夙和赵朗之间的恩怨,不过他跟着毓夙这么多年,他又那么八卦,内幕消息总也知道个一二三。他早就知道,毓夙和赵朗虽然是道侣,但毓夙对赵朗颇有怨念。此时毓夙却要替赵朗设神龛,收香火,黄桥小仙就觉得受不了了。
被下属这么一问,毓夙也尴尬起来。所谓合籍,就像是后世两口子结婚之后,把户口迁到同一个户口本上一样,从此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此后再买房买车,存款神马的,都属于婚后财产,就算再离婚,也是要平分的。之前毓夙和赵朗只是挂名的道侣,自然没有合籍。
然而此时双修都修过了,赵朗的魂魄也进到了毓夙的本体里头了,合籍不合籍,还很重要吗?早就不是挂名的了。毓夙就有点忌讳会不会背上借着赵朗的名头,贪了属于赵朗的那份香火的黑锅,别的,他早就不在乎了。里子都没了,还计较面子,不是活受罪吗?
毓夙只对黄桥小仙摆了摆手说:“是呀……你还想问什么?不就是合籍吗?大惊小怪。你快点把事情办妥了吧……说起来,赵朗之前在人间界,可没多少人拜他吧?”
黄桥小仙还在震惊之中,过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说:“这倒是……凡人们多拜土地,或者拜关公……好笑那关公其实是镇门的,什么时候又成了财神……”
毓夙又挥了挥手说:“你又啰嗦!还不快去办你的事!我这里还有急事,不能久留。”
黄桥小仙连忙跑下去了,毓夙才叹了口气。设好赵朗的神龛之后,他就不准备留在这里了。被神农知道了这件事,神农必定能猜得出来,是他把赵朗又救了回来,还忙活着准备把赵朗弄活过来,神农还不知要有多生气呢。自然,那棵树也不能留下来了,毓夙还得带走。
好在,香火只要有神念寄托其中,就自然能顺着那一丝神念被收过来,就算毓夙带走了那棵树,也并不妨碍赵朗得到香火。只是但愿神农不会狠到跑去把毓夙留下来接收香火的神念挨个掐断,不然……毓夙愁眉苦脸地又叹了口气,不然他就只能更加得罪神农。
至于要跑到哪里避难,躲开神农,毓夙也已经想好去处了。之前神农不是谋划着,让毓夙把自己的神念留在了一方新世界之中吗?那里自成一界,完全是新的一方天地,此时就算尚未开天辟地,里面应该也很有一番气象吧。
特别是,那里只能接受毓夙一个人,神农是进不去的,那就更好了。毓夙想到这里,这才终于有点轻松的表情。随即又觉得,此番神农想必会气个半死。他也是自作自受了。
想到高兴处,毓夙把自己的本体,那棵桃树拿了出来,捧在手里看。那棵树通体如同玉石一般,却是灵气内敛,昭示着主人的不凡。虽然树是歪的,只有半边,且那半边的树,也是呈现两种不同的姿态,可正是这样,这树别有一种特殊的奇秀,毓夙看得十分自得。
特别是,当赵朗的魂魄入住这棵树之后,树顶上又发出了新枝,这新枝和下头的那两支老的枝干都不一样,叶子略圆,叶尖是淡淡的青色,赵朗的魂魄就在新芽里头。
毓夙伸出手摸了摸位居中间的那根枝条,原来它长得和下头的枝干不一样,是因为这里曾经是毓夙魂魄寄居的地方……毓夙又忍不住用手指拨弄了一下赵朗魂魄所在的那个小芽,咕哝着笑了:“等你哪一天,也忽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棵树,那就好玩了。”

作者有话要说:JJ死命地抽了一周了Orz
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正文完结了嗷嗷嗷!!!!
对了,上回说新坑的时候,手误了……不是明朝背景,是宋朝背景……擦汗
而且,我仔细想了一下,其实也不能算纯粹的鬼故事……还是同人了,而且同人的背景估计大家也不会陌生嗷~
然后我的编辑说,其实你应该告诉读者,是综武侠……远目
嗯,就是这样一个文……

第166章 番外第一章

刚刚接手家里的生意不到两个月,林希和几个供货的老板还不怎么熟,正好趁着农历新年去拜年的时候认识认识,以后见面好说话。从初一到初八,跑了十几二十家,大部分都是他祖父的老相识,彼此生意往来,也都和气生财,只剩最后一家,林希却有点犯难了。
那位姓黄的老板他们家,似乎来头不小,并不缺钱,事实上他家的货也不是拿钱换的。而他家的东西,虽然以往用到的次数少,但也总会遇上那么一两回不得不接的麻烦茬子。
可这黄老板脾气有点怪,上他家的门,必定要给他送礼,当然他不是要多贵重的东西,偏偏就是这不贵重的礼最不好送,因为黄老板要合心意的——谁知道他是什么心意呐?
在和林希说这话的时候,白苏一边笑一边撇嘴:“我就是有一回要用到月实,去他家求他的时候送错了东西,结果被他当着几个朋友的面赶了出来。我觉得丢了面子,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登过他家的门,月实也是另走了别人的门路,费了好大劲才弄到。”
林希听着就有点犯愁。这黄老板既难讨好,又这么古怪,万一他也得罪了人家,丢脸倒是小事,怕就怕黄老板不答应继续供货,那样的话,以后家里的生意就少了一项招牌手艺。
挂着丧葬公司的招牌,林希家里祖传的生意,就是扎买社火,吹送白事,兼给人做点法事,瞧瞧y-in宅的风水。生意传了好几代人,也有个二三百年,老城区都是有名的。
现代人说是破除迷信,但家里有人过世,都还是照老一套来,务必办得风光敞亮。而且那些有钱人,谁能没点亏心事,别管有没有文化,越是赚得多,越是相信那些神神道道的东西,遇上风吹Cao动自然就疑神疑鬼,林希的生意,社火花圈、捉鬼请神,一直都挺不错。
前者靠的是伙计们的手艺,薄利多销。后者轻易不开张,一开张就大赚一笔,靠的,却是老师傅的真本事。林希父亲早逝,祖父刚过世不久,姑父和表弟又接连出事,家里能顶得住的男人就剩他自己了,偏偏他又是个刚入门的三脚猫,幸好还有白苏给他支招。
白苏告诉林希,他们修道的人向来都是等级不够,装备来凑。毕竟修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一蹴而就的,就算有名师指导,也得点滴水磨工夫慢慢来,着急是着急不来的。
但法器就不一样了,好的法器、材料,就算是普通人拿着,也能起到两三成的效果,要是有那样的装备,林希也能忽悠忽悠客人,反正他们也都是没什么见识的普通人,看不出林希的真实水平。只要别接那些难度大的生意,把瞧着玄乎的几个招牌挂出来就行。
招魂,就是家里的招牌手艺之一。这里所说的招魂,可不是家里小孩丢了魂,老是闹着哭,就让人到家门口,大街上去喊喊魂,小孩就安生了的那种招魂,而是真正把死去的人的魂魄召唤回来,死者能像生前一样,和亲人谈话,叙说别情,或者交待未完之事。
这样的招魂生意,虽说一年也不见得会遇见一次,但每次只要有客人上门要求招魂,一般都是拒绝不了的生意——知道他们家能招魂的客人,财力也好,势力也罢,甚至是权力,都是不能林希这么一户小小的扎买社火,兼做白事的人家对抗的。
好在招魂听着诡奇,实际上做起来倒是不难,只不过必须用到一种高级材料,一般人拿不到手,那就是黄老板家独家供货的月实。要是拿不到黄老板家的月实,林希要么把招魂的牌子摘下来,要么就得另想门路去弄到月实——只是白苏刚才也说了,难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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