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男人和女人_易中天【完结】(68)

2019-03-10  作者|标签:易中天

  徐姑娘的不幸,在于嫁非其人又生不逢时。如果她生在唐代,也许能偷情;如果生在当代,当然能离婚。但无论生在何时,如果有一位才华横溢的青年闯入她的生活,她多半抵御不了私奔的诱惑。

  偷情中最应该谴责的是玩弄异性。

  这是一些情不专一、见异思迁、喜新厌旧的人。在他们心目中,没有什么忠贞的爱情,而只有寻欢作乐、苟且行yín。因此,这一类人的私通,差不多都没有什么固定对象。比如《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家中拥有妻妾六人,日夜纵欲无度,还要jian污使女,霸占仆妇,嫖玩妇女,私通情人,正如潘金莲所说,是“属皮匠的,缝(谐音逢)着就上”。贾琏也是这样,丫头仆妇、清俊小厮,他都无不想勾搭上手。比如一个仆妇绰号叫“多姑娘儿”的,是一个“极不成材破烂酒头厨子”的老婆,妖冶异常,轻狂无比,和荣宁二府几乎所有仆人,都有一手,而贾琏居然也垂涎于她。终于,趁着自己女儿出痘疹,讲究忌讳,必须夫妻隔房,竟与多姑娘儿通jian。而且,一见面,“也不及情谈款叙,便宽衣动作起来”。那多姑娘儿还要故做làng语:“你们姐儿出花儿,供着娘娘(指“痘疹娘娘”),你也该忌两日,快离了我这里罢。”谁知贾琏竟说:“你就是‘娘娘’,哪里还管什么‘娘娘’呢!”这就简直是只要能够通jian行yín,什么都不顾忌了。

  认真说来,贾琏与多姑娘儿,倒也半斤八两,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则他们的通jian,除了让人鄙视,也算不上什么罪恶。真正罪不容赦的,是那些骗取他人爱情,尤其是骗取未婚少女爱情者。之所以说“罪不容赦”,就因为情义无价。杀人可以偿命,借债可以还钱,而骗取爱情却无可补偿。它所造成的是心灵的创伤,而且会留下终身难愈的伤口。尽管在法律上,我们无法像设立诈骗钱财罪那样设定骗取爱情罪,但在道德上,实应视骗取爱情为较之诈骗钱财更为恶劣和严重的罪行。

  事实上,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也往往是十分严重的。对于已婚妇女而言,可能会造成她婚姻破裂、有家难回;对于未婚少女而言,则可能造成她无法再嫁,抱恨终身。更严重一点的,还可能导致轻生。这就简直和谋杀没有什么两样了。尽管我们决不赞成一个人被骗取了爱情后就要轻生,但也决不能放过那些口是心非、玩弄异性的衣冠禽shòu。

  介乎婚姻不幸和玩弄异性之间的,还有许许多多难以尽说的复杂情况。比方说,少男少女和比自己年龄大得多的已婚男女偷情,情况就十分复杂。心理学的研究证明,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常常会产生一种连自己也说不清道不白的性爱冲动。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少女们往往会偷偷爱上“成熟的男性”,而少男们则往往会依恋于介乎母亲和姐姐之间的女人。这种心理是很正常的,这种情感应该说也是很纯洁的。正因为这种情感其实很纯洁,因此被爱的那些已婚男女,便会觉得拒不忍心,结果越是“当断不断”,便越是“不能自拔”,终于弄得一塌糊涂,不可收拾。又比如,初恋的情人,由于家庭、社会等原因不能结合,天各一方,若gān年以后,过去的障碍已不存在,然而其中的一方可能已组成家庭。这时,当旧情人轻声叩门,询问“这一张旧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时,又该如之何呢?再比如,家庭生活并非不幸,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却也比较淡漠,只不过了无情趣地过日子。这时,一个更有魅力的、懂得爱情的、能给其中一方带来真正幸福的“第三者”出现了,又该不该接受这种婚外之爱呢?

  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拥有一个充满了爱的幸福家庭,则上述问题也许就不成其为“问题”。但是,幸福从来就是相对的,更何况幸福的家庭又实在是凤毛麟角。中国有句老话,叫“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其中就包括夫妻之间的不和谐在内。事实上,夫妻关系从来就比不上情人。因为情人之间,除了爱,没有别的。他们原本就是为了爱,才走到一起来的,自然越爱越深。夫妻则不同,他们之间的内容要多得多。除了性与爱以外,还有家庭建设、家庭责任、家庭义务,以及家庭成员关系(如婆媳、妯娌、翁婿等关系)的处理。不要说事务如此繁多,仅是家务劳动一项,便足以冲淡爱情的làng漫。从这个意义上讲,绝对理想的夫妻关系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恩爱夫妻、和谐家庭都只是相对的。然而人们却又总是要追求理想的爱情,要求夫妻关系像情人一样làng漫多姿。这就使得不少人婚前两情相悦,婚后大打出手,看配偶样样不顺眼,看情人处处都可爱。所谓“婚外恋”,可不就应运而生?

  看来,对于包括“婚外恋”在内的偷情,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同情的同情,该谴责的谴责,该帮助的帮助,尽可能地找到既有利于社会、又有利于当事人的合理解决办法。可惜,中国传统社会比此却似乎缺少这样一种科学态度,而往往会采取一种粗bào的做法——捉jian。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情人之(五)捉jian心理

  中国人爱“捉jian”,也爱看“捉jian”。

  中国人为什么爱捉jian呢?从明面上看,当然是出于“正义感”。不管怎么说,通jian总是“不正当”的。不正则不义,不义之人,人人得而诛之。这就首先从前提上确定了捉jian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合理合法的事,总会有人去做。因此,只要有人通jian,就会有人捉jian,而且也不会只限于被捉者的丈夫或妻子。

  似乎不能不怀疑这种“正义感”的真实性。事实上,不少捉jian者在行动时,心中确实是“正气一团”的。尤其是对“地方风化”负有责任的人,一听到消息,第一反应往往是勃然变色:“这还了得!”即便一般的匹夫匹妇,也不会认为出了这种事情,是“地方之幸”,因此也会正义感油然而生,义愤填膺地前去举报,或亲去捉拿。

  从这一点看,我们不能不承认,儒家的礼教风化确实是深入人心。男女之间“授受不亲”,妻妾妇人应“恪守妇道”,差不多已成了中国人的一种“文化无意识”。只要一听说男女两人私相幽会,也不问是张三是李四,是恋爱是通jian,都会立即闪出“捉jian”念头,弦绷得可真够紧的。

  然而,只要认真分析一下,我们就不难发现,在捉jian者那一团“正气”的背后,似乎多少总会有一点“正义”之外的东西。

  首先我们总得承认,世界上合理合法、正义正当的事,大概并不止于捉jian一件,而通jian是否犯法、是否一定不正当,也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便我们认定通jian是违法和缺德的,大概也得承认,较之敲诈勒索、盗窃抢劫、贪赃枉法、杀人放火等等而言,总归对社会危害要略小一点。然而我们中国许多人,对于抓贼、反贪、追捕逃犯和制止犯罪,似乎并未表现出捉jian时的那种热情,有的对于公安机关的执法,还会持一种不合作态度。这样算下来,则我们的“正义感”,似乎就要打一个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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