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中国人_易中天【完结】(28)

2019-03-10  作者|标签:易中天

  还有为了面子让别人去死的。公元前605年(鲁宣公四年),楚人献给郑灵公一只特大的鳖(即王八)。灵公用他来宴请群臣,却唯独不让子公吃。原来,上朝的时候,子公的食指忽然自己动了起来。子公便对别的大夫说,我的食指一动,就有好东西吃。这话灵公也听见了。所以他不让子公吃那王八,便显然是故意不给子公面子。子公为了挽回面子,竟然径自走到烹鳖的鼎前,“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子公的“染指”虽然给自己争回了面子,却大大地扫了灵公的面子。君臣双方既然都不给对方面子,那就只有“翻脸”,——也就是把面子给“翻转”过来。翻脸的结果,是双方都要置对方于死地,只不过子公抢先了一步,让灵公再也吃不成王八。而且,这位老兄死了以后,还得了一个“灵”的“恶谥”,比起那位临死之前求吃熊掌而不得的成王来,可就惨得多了。

  中国人为什么死要面子?就因为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依照群体意识,每个人都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比方说,君臣关系中的君或臣,父子关系巾的父或子等等。不是单独的个人,也就没有独立的价值。君只有在臣的面前才是君,父只有在子的面前才是父。一个人,一旦真的成了“孤家寡人”,那他就什么也不是(正因为此,孤家寡人才成了帝王的谦称)。这样,君也好,臣也好,父也好,子也好,甭管什么人,都必须有和自己“相对”的“对象”,也必须能够时时“面对”他人。不能面对,就失去了“关系”,也就“不是人”。

  这就要有“面子”。

  实际上,要面子,正是为了面对他人。如果自己没面子,或伤了别人的面子,就无法“面对”,只会“错过”。错是“错开”,过是“过去”,都是“不能面对”的意思,简称“不对”。然而,中国人的社会关系又是成双成对的(比如君臣、父子、夫妻、兄弟)。应该“面对”而居然“不对”,当然不仅是“错过”,而且是“过错”了。所以,中国人便用“过错”来表‘示过失与错误,用“不对”来表示“不正确”。过失是“因过而失”,错误则是“因错而误”。误掉了什么?失去了什么?非他,“面对”而已。

  其实,正确不正确,与“对不对”的,原本没什么关系。两个人“对”上了,不一定正确;不对,也不一定就不正确。但是,依照群体意识的原则,人与人之间只能“对”,不能“不对”。结果,“不对”便成了“不正确”的同义语。

  于是,当一个中国人同意另一个人的意见和观点时,他就会说:“对!”也就是表示心心相印,可以面对的意思。这自然是大家都有面子的事。如果要表示不同意见,则轻易不能直统统地说“不对”,而要先说“对对对”,然后再在“不过”后面做文章。意见不同,就是“不对”。不是“错”,就是“过”,怎么是“不过”呢?这无非表示,你我是兄弟,是同志,一直就很“对”,没有谁存心和你“过不去”。现在虽然要表示一点不同意见,但在感情上、心理上、立场上、关系上,还是“对”的。为了不致引起误会,就得先打个招呼,声明自己的本心是“不过”,而非“不对”。如果不打招呼,直统统的就说“不对”,便等于说不想和对方“面对”,或认为对方不够资格“面对”自己,那就无异于翻脸了。因此,尽管那些和对方不同的观点意见终归还是要说出来,但,是先说“不过”,还是先说“不对”,引起的心理反应却大不一样。

  对不起与看不起

  不过,话是这么说,事情却未必有那么好。群体意识虽然在理论上规定了人与人之间都应该“对”,不能“不对”,然而在事实上“不对”的事情却时有发生。这时,如果其中一方确有“过错”,或认为是自己“不对”,或虽然并无“不对”却又不敢得罪对方,便应该说“对不起”。所谓“对不起”,就是说,不是我不想“对”,而是因为您老人家面子太大,我自己面子又太小,想“对”也“对不起”。

  同样,如果对方接受道歉,便会说“没关系”。这意思是说,你我原本没有关系,根本就没有“面对”过,哪里谈得上“对得起”还是“对不起’’?也不存在“对不对”的问题。这就等于委婉地否定了对方的“过错”。对方既无“过错”,双方又已“对话”,则两个人又重新“面对面”了。两个人只要面对面,就有关系,也就要照顾到对方的面子。因为对方对方,即面对之方,岂能不讲情面?所以中国人的“窝里斗”,多半是背后搞鬼;而一到搞政治运动和阶级斗争时,领导者也往往要采取“背靠背”的方式来进行。“背靠背”才真是“没关系”,可以放心地揭发批判他人,而不必顾忌会“对不起”。

  显然,“对不起”的前提是“对得起”,至少是很想“对”,只因为不小心伤了对方的面子,弄得“不对”了,便只好赶紧把自己的面子也损伤一点,以便能够重新“面对”。如果两个人面子的大小本来就差得远,那就连说“对不起”的资格也没有,只能低眉垂目,作不敢仰视状,如臣下对皇上、小民对长官、奴才对主子,都如此。如果后者居然胆敢“面对”前者,便是“大不敬”,所有的人都会认为他“不对”。所以臣下称皇上为“陛下”,意思是自己的眼睛只敢看着丹陛之下,不敢“面对”,因为面子尺寸悬殊太大,根本就“对不起”。尽管臣下朝见皇上,也叫面君、面圣、面奏、面谏,但其实是根本不能“面对面”的。无论君臣谁是谁非,只要皇上不同意臣下的意见,就可以随便治臣下的罪。因为臣下还没有开口,就先已经“对不起”了,哪里还有平等对话、正常讨论可言?

  因此有“俯首称臣”的说法。俯首,也就是不敢面对。同样,称王子、公主为“殿下”,称大臣为“阁下”,称朋友为“足下”,也是如此,意即只能遥望对方的宫殿之下或台阁之下,或只能看着对方的脚下,都是低眉垂目,不敢正视的意思。不过,“阁下”、“足下”云云,后来已成为谦辞、敬语,并非真的“对不起”。正如自称“鄙人”、“犬子”,都当不得真。中国人说话,但凡涉及到面子,就讲不得“实事求是”。比如《儒林外史》里写到张乡绅来拜望新中举的范进,说是世先生这“华居”,“其实住不得”。这就看不懂了:既然是“华居”,为何便“住不得”?可见“华居”云云,是靠不住的;“其实住不得”,才是真话。同理,当别人称自己的儿子是“犬子”时,也千万别以为真是“狗娃子”。《三国演义》里面讲,孙权向关羽提出两家联姻,没想到姓关的一点面子也不讲,竟断然拒绝说“虎女”岂能嫁给“犬子”。口气倒是大得很,只可惜后来还是败走了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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