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样升起_[美]海明威【完结】(10)

2019-03-10  作者|标签:[美]海明威

  汽车绕过一座打着旗语姿势的旗语发明者的雕像,拐上拉斯帕埃大街。我靠后坐在车座上,等车子驶完这段路程。行驶在拉斯帕埃大街上总是叫人感到沉闷。这条街很象巴黎-里昂公路上枫丹白露和蒙特罗之间的那一段,这段路自始至终老是使我感到厌烦、空虚、沉闷。我想旅途中这种使人感到空虚的地带是由某些联想所造成的。巴黎还有些街道和拉斯帕埃大街同样丑陋。我可以在这条街上步行而毫不介意。但是坐在车子里却令人无法忍受。也许我曾读过描述这条街的书。罗伯特·科恩对巴黎的一切印象都是这样得来的。我不知道科恩看了什么书才会如此不欣赏巴黎。大概是受了门肯的影响。门肯厌恶巴黎。有多少年轻人的好恶受到门肯的影响啊。车子在洛东达咖啡馆门前停下来。你在塞纳河右岸要司机开往蒙帕纳斯无论哪个咖啡馆,他们总是把你送到“洛东达”。十年以后,“多姆”大概会取而代之。反正“雅士”离此很近。我从“洛东达”那些叫人沮丧的餐桌旁走过,步行到“雅士”。有几个人在里面酒吧间内,哈维·斯通独自在外面坐着。他面前放着一大堆小碟子,他需要刮刮脸了。

  “坐下吧,”哈维说,“我正在找你。”

  “什么事?”

  “没事儿。只不过找你来着。”

  “去看赛马啦?”

  “没有。星期天以来再没去过。”

  “美国有信来吗?”

  “没有。毫无音信。”

  “怎么啦?”

  “不知道。我和他们断了联系。我gān脆同他们绝jiāo了。”

  他俯身向前,直视我的眼睛。

  “你愿意听我讲点什么吗,杰克?”

  “愿意。”

  “我已经有五天没吃东西了。”

  我脑子里马上闪过哈维三天前在“纽约”酒吧间玩扑克骰子戏赢了我两百法郎的事。“怎么回事?”

  “没钱。钱没汇来。”他稍停了一会又说,“说来真怪,杰克。我一没钱就喜欢独自一个人待着。我喜欢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我象一只猫。”我摸摸自己的口袋。

  “一百法郎能派点用场吗,哈维?”

  “够了。”

  “走吧。我们吃点东西去。”

  “不忙。喝一杯再说。”

  “最好先吃点。”

  “不用了。到了这个地步,我吃不吃都一样。”

  我们喝了一杯酒。哈维把我的碟子摞在他那一堆上。

  “你认识不认识门肯,哈维?”

  “认识。怎么样?”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人不错。他常讲一些非常有趣的话。最近我和他一起吃饭,说起了霍芬海默。‘糟就糟在,’门肯说,‘他是一个伪君子。’说得不错。”

  “说得不错。”

  “门肯的才智已经枯竭了,”哈维接着说。“凡是他所熟悉的事,几乎全部写完了,现在他着手写的都是他不熟悉的。”

  “我看他这个人不错,”我说。“不过,我就是读不下去他写的东西。”

  “唉,现在没人看他的书了,”哈维说,“除非是那些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学院念过书的人。”“哦,”我说。“那倒也是件好事。”

  “当然,”哈维说。我们就这样坐着沉思了一会儿。“再来杯葡萄酒?”

  “好吧,”哈维说。

  “科恩来了,”我说。罗伯特·科恩正在过马路。

  “这个白痴,”哈维说。科恩走到我们桌子前。

  “嗨,你们这帮二流子,”他说。

  “嗨,罗伯特,”哈维说。“方才我正和杰克说你是个白痴。”

  “你这是什么意思?”

  “马上说出来。不许思考。如果你能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你最愿意做什么?”科恩思考起来。

  “你别想。马上说出口来。”

  “我不明白,”科恩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的意思是你最愿意做什么。你的脑子里首先想到的是什么。不管这种想法有多么愚蠢。”“我不知道,”科恩说。“我大概最愿意拿我后来学到的技巧再回头去玩橄榄球。”“我误解你了,”哈维说。“你不是白痴。你只不过是一个发育过程受到抑制的病例。”

  “你这人说话太放肆,哈维,”科恩说。“总有一天人家会把你的脸揍扁的。”

  哈维·斯通嘿嘿一笑。“就是你这样想。人家才不会呐。因为我对此是无所谓的。我不是拳击手。”

  “要是真有人揍你,你就会觉得有所谓了。”

  “不,不会的。这就是你铸成大错的症结所在。因为你的智力有问题。”“别扯到我身上来。”

  “真的,”哈维说。“你说什么我都不在乎。你在我的眼里啥也不是。”

  “行了,哈维,”我说。“再来一杯吧。”

  “不喝了,”他说。“我要到大街那头去吃点啥。再见,杰克。”他出门沿街走去。我看他那矮小的身材拖着沉重、缓慢而自信的脚步,穿过一辆辆出租汽车,跨过马路。

  “他老是惹我生气,”科恩说。“我没法容忍他。”

  “我喜欢他,”我说。“我很喜爱他。你用不着跟他生气。”

  “我知道,”科恩说。“不过他刺痛了我的神经。”

  “今天下午你写作了?”

  “没有。我写不下去。比我写第一部难多了。这问题真叫我难办。”他早chūn时节从美国回来时的那股意气风发的自负劲儿消失了。那时候他对自己的写作踌躇满志,不过胸中怀着找寻奇遇的渴望。现在他可心灰意懒了。不知怎的,我感到始终没把他好好地表达出来。实情是这样的:在他爱上勃莱特之前,我从没听到他说过与众不同而使他显得突出的话。他在网球场上英姿勃勃,体格健美,保养得很好;他擅长打桥牌,具有某种大学生的风趣。在大庭广众之中他的谈吐从不突出。他穿着我们在学校时叫作马球衫的东西(可能现在还叫这个),但是他不象职业运动员那样显得那么年轻。我认为他并不十分讲究衣装。他的外表在普林斯顿大学定了型。他的内心思想是在那两个女人的熏导之下形成的。他身上有股始终磨灭不掉的可爱而孩子气的高兴劲儿,这种气质我大概没有好好表达出未。他在网球场上好胜心切。打个比方吧,他大概同伦格林一样地好胜。话得说回来,他输了球倒并不气恼。从他爱上勃莱特以来,他在网球场上就一败涂地了。以前根本无法跟他较量的人都把他击败了。但是他却处之泰然。我们当时就这样坐在雅士咖啡馆的露台上,哈维·斯通刚穿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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