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GL 作者:桒陌【完结】(3)

2019-03-28  作者|标签:桒陌 民国旧影 边缘恋歌

  那是个身材肥硕的女人,一双大脚铿铿踩在地板上,有一种踏穿地板的气势。她一进门就开始呼天抢地,脸上挂着不知有多少真情的眼泪,粗鲁地推开家里每一扇门查看,连厕所都不放过,口中一直哭喊着父亲把他们家男人带坏了,带走了。她的男人,就叫阿甘,是个很憨实的男人,据说曾是父亲出生入死的兄弟,两人亲如手足,一起当兵,一起来到这个地方,一起在这里娶妻生子。他逢年过节都会来家里拜访,偶尔唠叨一下他这个没教养的查某和那个不成器的儿子。“还是大哥你好。”他总是唯唯诺诺地这样说,然后嘿嘿地憨笑,露出一排长期吸食烟酒的黄黄的牙齿。父亲通常只是弹着烟灰,没有回应。

  阿甘婶聒噪的声音一直在继续,这出没有对白的独角戏她演得不亦乐乎。她说父亲是外省猪仔,联合起来欺负他们,占他们的地方,睡他们的查某,最后还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了。她说我们是粥锅里的老鼠屎,是害群之马。她站在母亲面前,居高临下地望着她,说她是红颜祸水,是狐狸精,是罪有应得。母亲没有抬一下眼皮,她像是聋哑了,什么都听不到看不到,任由着阿甘婶数落她那些莫须有的罪名。我为她出头,被阿甘婶推倒一边,她也不看一眼。门口挤满了一群看热闹的查某,还有三两个村公所的管事,但没有人为我们说话。叽叽喳喳地响着一些声音,我什么都听不清,只剩下一张张嘴在动。

  围在外圈的男人肆无忌惮地盯着母亲。这是个深居简出的女人,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美人。据说她年轻的时候也有一堆男人上门求亲,但不知为何她最后竟选了父亲这个阿甘婶口中的外省猪仔。或许,曾经的父亲真的很英勇,在这个小小的镇上,也唯有他这样的男人才配得起她这样的美貌。般配如斯,他们本应该天长地久的,所以我一直都不能理解父亲为何那般决绝,母亲又如何此般淡然,难道父亲大陆的那个老婆比母亲更漂亮吗?直到很久以后,我又在父亲的书中看到了那张被撕成两半的黑白照片。照片已经发旧发黄,被人小心的粘合在一起。年代久远,依稀只能看见照片上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婴孩,一个小男孩拉着她的裤管,旁边站着一个年长的女人。照片上的女子,打扮得一点都不漂亮,可以说是非常庸俗,相貌更是不如母亲,但那个笑,温柔极了。那个眼神,在我的学识增加些许之后终于可以找到了一个词形容——含情脉脉,大概就是老婆的代名词吧,不是美丽或风情可比拟,而是一双眼中只有彼此的缱绻。这就是父亲心心念念的那个大陆的家,他的妻儿和母亲,于是他回到了那个我们在书本上叫做水深火热的地方。

  一个女人的卑微莫过于此了,但这样的卑微却是她咎由自取。美丽的女人,在男人眼里就是一件奢侈的附属品,有她,也许会颜上增光,比如牙齿;没她,也是无关痛痒,比如盲肠。而母亲之于父亲,就是盲肠的意义。因为他的牙齿,在大陆。

  母亲从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抬一下眼皮。众人渐渐散去。在他们眼中,别人家的戏始终是茶余饭后的赏玩,哪里比得上回自己家给老公孩子做晚饭来得重要。

  天黑透之后,阿甘回来了。他推开门进来,轻轻叫了一声“嫂子”,似乎终于把母亲的魂叫回来了。她缓缓地抬头,有几秒钟的时间,黯然失色的眼睛慢慢变得流光溢彩,就像经过寒冷的冬季慢慢吐春的草木,一眨眼便已春意盎然。母亲倏地从地上站起来,想要扑过去,但她整整坐了一天一夜的身子早已冻僵,麻木,没有知觉。阿甘扶着她到沙发上休息,但她不肯,蹒跚着走到门口,急急求证父亲是不是回来了。

  “嫂子……”阿甘这样木讷地叫着,他的头低得很低,似乎很是愧疚。“他真的走了。”他说,“我亲自把他送上船的,我亲眼看着他走的。”

  “我不信!”母亲忽地大喊起来,她的头发散落下来,看上去像个竭斯底里的疯子,她再也不是我那个温柔娴雅的母亲了。她的手紧紧揪着阿甘的手臂,“我不信,我不信他就这样走了。他是不是就在外面?他肯定在气我,气我说那个女人坏话。”她还要走出去,阿甘扶着她。门外早已漆黑一片,在杳杳冥冥的黑暗里,什么都看不见,只有冰凉的夜风四处流窜。

  “嫂子,他真的走了。”他又小声地说。母亲终于沿着门框滑到了地面,泪流满面。母亲沉默了两天之后终于爆发,凄厉的哭声一直在房子里回荡。我想我也应该哭,心里莫名的悲痛压得我心口好疼,可我的泪腺像是干涸了。我身体里的战斗细胞却完全清醒了,我像打了鸡血一样冲上去,对阿甘拳打脚踢,让他还我父亲。阿甘没有制止我,只是一脸愧疚地看着母亲。不久,阿甘婶就来了,怒气冲冲地拉着他的胳膊死拉硬拽地拖走了。房子里又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夜渐渐静下来,我终于在沙发睡了过去。

  那一年是一九七二年,我十岁,国小四年级。

☆、第 4 章

  母亲很年轻的时候就嫁给了父亲,十九岁的时候生下了我。父亲足足大了她一倍,她一辈子没吃过苦,没失去过依靠。父亲走后的一段时间,我们的生活都处在混乱之中。母亲没有想过去工作,因为她什么都不会做。她会做饭,会洗碗,可她又放不下面子去饭馆里做这些杂活,每日便只是在房子里等我放学回来。开始的时候,阿甘还试图帮衬我们。所谓帮衬,也就是在我放学回家的路上,悄悄地塞给我几块钱或一些小文具,但我始终记着他帮助父亲离开的事情,始终没给他过好脸色。那时候他因为父亲的事接受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调查,后来只得在村里的工厂上班。那是一家很小的机械零件加工厂,每次走近都能听到刺耳的钢铁切割声。从工厂里流出来的废水是黄色的,沿着那条村外的河延绵上千米,可想而知里面的工作环境多么恶劣。他说他在赎罪,书本上也教过我们,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或许因为这件事,我终于原谅了他。

  后来有一次他给了我五十块钱,那个时候,这些钱足够我和母亲一周的生活了,我便忍不住告诉了母亲,还谎称是路上捡来的,然而母亲一眼就拆穿了我这个拙劣的谎言。母亲听到我一直在受阿甘所谓的帮父亲照顾我们的话气得手指发颤,她戳着我的额头骂我不孝,是财奴、势利鬼、讨债鬼。她问我到底拿了阿甘多少钱,可我早已经记不得了。她气愤地从首饰盒里拿出一张百元甩在我脸上,问我够了没有,我连应都不敢应一声,她又甩了一张。我的眼泪就不争气地落了下来,我从未想过拿阿甘的钱是这么大的罪过。她走了之后我才敢颤栗栗地捡起那些钱。

  我记得那是个黄昏,天似乎都跟着我哭了。我一路哭着一路紧紧地攥着那两张钱打算跑到阿甘家里兴师问罪,却只看到阿甘婶坐在门口择菜。

  “阿甘呢?”我怒气冲冲地问。

  她不屑地抬头瞥了我一眼又低头继续择菜。

  “阿甘呢?”我提高了音量。

  “阿甘阿甘……”她喃喃重复道,“果然是有娘生没爹养的小杂种,就不知道个尊卑啊!”她骂得咬牙切齿,我心里的委屈和怒气倾泻而出,一下掀翻了她的菜篮子就跑开了,身后仍传来她中气十足的骂声:“小杂种!你别给我逮住。”

  我跑着跑着脚步却慢慢停下来了。从来没有人当面这样骂过我,这么明目张胆,这么嚣张跋扈。而这个女人,以前父亲还在的时候,她每次见到我总是一副哈巴狗的模样舔着脸奉承我是天生丽质的小公主,若是父亲因此给她一些什么赏赐的话,她就会更卖命的夸奖。现在,还没多长时间,她就敢戳着我的脊梁骂我小杂种了。

  我回过头的时候,她已经收拾好菜篮子转身回屋了,嘴里依然还在念叨着什么。那一年,我十一岁,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只捡起一块石头冲着那肥墩墩的身子扔了过去然后没命地跑起来,一直跑到身边呼啦升腾起一片美丽的白鹭鸶,我才发觉已经跑到河岸对面的树林里了。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在树下休息了很久才缓过来,想着阿甘婶这回肯定不会放过我了,又想着母亲那张气得发青的脸,怎么也迈不动腿回家了。天渐渐暗下来,我手里还紧紧攥着准备还给阿甘此刻已被我蹂躏得皱皱巴巴的钱。我想这一切都是阿甘的错,要不是他,母亲不会那么气愤;要不是他,那个臭婆娘不会骂我小杂种;要不是他,我不会有家不能回。我越想越气愤,连心里那点害怕都顾不上了,只匆匆跑去找他算账。

  后来我在路上截到了阿甘,我像母亲甩我钱一样把钱甩给他,正式和他恩断义绝。他缓缓地把那钱捡起来,也没有问我为什么。他为我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摆平了他老婆。那个唯唯诺诺又惧内的男人,终于有一次像个真正的男人了,不过也仅仅那么一次而已。那块石头到底没造成多大的伤害,阿甘一拍板断喝一声也就过去了。我因此得了个顽劣之名。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见到他。再见他的时候他的背似乎有些驼了,头发也花白了。他没有再帮衬我们任何事情,他为我们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介绍母亲去镇上的工厂工作。长贫难顾,人言可畏,这就是母亲去工厂的理由。

  

  那年秋末,母亲正式成为了零件加工厂的女工。她剪去了那头引以为傲的飘逸长发,换成利落的短发。我不懂,只依稀记得父亲曾赞扬过她有一头很美丽的头发,挽成发髻有一种成熟优雅的风韵美。她也曾为此留过很多年的长发,但她说斩断这三千烦恼丝,便是斩断繁华红尘梦。她还买了一双她曾经认为庸俗不堪的夹脚式拖鞋,哒哒地从楼上走到楼下,像是唱一首离别的赞歌,告别过去的她和过去的男人。遗憾的是,生活并没有开始顺风顺水,这繁华俗世,红尘三千,更是不可能说斩断就斩断。

  母亲在工厂的生活并不顺利。流水线的工作细碎又繁琐的工作,每天坐在同一个地方,无数遍地重复同一个动作。工作时间长,不休假,工作单调重复,若是质量不合格,还要继续永无止境地修改,而钱却是一毛五毛地往里赚,让人充分体会到了赚钱的不易和艰辛。夹脚式拖鞋让她的脚起泡;粗糙不堪的尼龙衫让她的皮肤过敏;漆黑的润滑机油,让她的手粗糙,这些原本都是无关紧要的,艰难的日子里没有谁能过得行云流水,但因了阿甘这点因由,一切不足为道就变成津津乐道了。更可笑的是,阿甘婶为了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苦主的形象,更不惜在人前搬弄自己的是非,俨然将母亲视为夺夫之敌。母亲试着解释、融入,可解释就变成了掩饰、心虚。在这个是是非非的舞台上,母亲就像是穿错了水晶鞋的高贵公主,别扭得像个跳梁小丑。那些喜欢搬弄是非的女人,更在带着一种探索僭越的精神不断地探讨着她的过去,她成了乡里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弃妇。或许正应了那句话,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她是一个有美貌有“身价”的寡妇。她向来都不丑的,她还不到三十岁,正是女人盛放的年纪。

  我一直觉得母亲后来的选择,或多或少都跟这群女人脱不离干系,倘若这个世道能给她一些宽容,或许人生会是另一种模样,只可惜任何假设不过是一种无能为力的安慰罢了。母亲在她盛放的年纪,就在这片盛放的流言蜚语中结识了工厂的老板。

  工厂的老板是个日本人,据说在抗日还没胜利的时候就进驻中国,趁乱敛了一笔不小的财产,之后才成为工厂的老板。母亲后来成为了他几个情妇之中的一个。只是当时,我还不知道。

  我看着她把当年的衣服重新从柜子里拿起来,重新描眉、画唇,我看着她渐渐蓄起来的长发,看着她重新欢喜雀跃的心情,看着家里逐渐多起来的各种零嘴,贫瘠正在褪去,繁华正在入侵,可我的心却像死了一样。或许我是高兴的吧,母亲似乎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方向,她就像涅槃重生的凤凰,说不出哪里美,却锤炼得更让人沉醉,只是这沉醉更像是酒醉,虚无缥缈。母亲终于不用再在艰难的流水线上苦行,艰难来得快去得也快。这一切,都是她天生的恩赐,是有些人无论如何苦修都得不到的。她再次变成了别人高山仰止的对象,在村里深居简出。那一扇眺望远方的窗户,既是她的桎梏,也是她的保护。她躲在里面,就可以对外面的世界充耳不闻。

  倘若我没有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话,或许我也可以像母亲一样就带着这片厚重的壳,躲在这个安全的区域里,对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然而我还是什么都看见了什么都听见了。就在那一片河岸上,那个绰号叫鼻涕虫的孩子,叉着腰迎着风,一面狠狠吸了一把他那流到嘴唇上的鼻涕,一面赤裸裸地将真相说了出来。他说:“姬鸣凤的妈妈是个婊[子!哈哈哈哈哈……”

  随之附和的哄笑声一下就炸开了,回荡在我的耳朵里像响在水下面的鱼雷,总隔着一层什么。每个人的嘴巴都在动,却什么都听不清。我头脑一热,腿便跳起来,伸手一推,他就从河岸上摔下去了。大家都愣住了,好一会儿,磕得鼻青脸肿的鼻涕虫躺在河岸下,好半天才大声哭喊起来。“啊!我的腿……姬鸣凤杀人了,姬鸣凤要杀我了!”他想站起来,但又倒下了。梨花带雨的脸上合着两条青青的鼻涕,被他反手擦在脸上。我就那样静静地看着他,呆掉了。鼻涕虫,就是阿甘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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