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GL 作者:桒陌【完结】(49)

2019-03-28  作者|标签:桒陌 民国旧影 边缘恋歌

  比赛就在井然有序的掌声中结束了。我们自是没有夺魁,不过倒是起到了文化交流的作用。有几个其他戏剧的演员觉得《问情》中现代舞、高压喷射枪的应用很是新奇,赛后又热情地邀请毓敏秀参加了交流。

  我们在北京逗留了几天。一来这对我们来说实在是一次非常难得的机会。对于日日演戏做戏的人,出门一趟并不容易,既然来了就应该趁兴好好观摩观摩。二来比赛虽然没有夺冠,但观众们不由自主的掌声及情不自禁的融入剧情对我们来说已是一种承认。我们代表着台湾戏剧参加这次文化交流,不论结果如何,都可以预见民乐社歌仔戏班和百变小生这个名号在一段时间内定会声噪一时,也算是达到了理想的结果。毓敏秀需要时间好好考虑戏班的发展,我也需要时间好好考虑我以后的路。之前我几番想离去几番被搁置,如今一切尘埃落定了,也是时候做个了断了。还有我的父亲,虽然我不知道他如今身在何方做着何事,但我仍想亲眼看看这片令他抛妻弃女的土地,究竟有何神奇之处。

  圆明园的孔雀并不会下金色的蛋,这令丁子妤非常失望。我们站在那座大院门前只看到一只美丽的孔雀走来走去。据说那院子当年是皇帝为心爱的贵妃专门修建的,只供她观赏孔雀专用。如今美人早没了,徒留下这孔雀在这来来去去。故宫晚上也没有飞人,不过丁子涵倒没有很失望,想来以他的年纪也能知道那种电视里看到的黑幕中飞檐走壁的英雄时代已经过去了。林佳喜给他买了一把仿制的宝剑,他便佩在腰间咻咻地穿梭人群中,口中还时不时地大喊要行侠仗义。静男和静贤也各有一把。几个孩子玩得不亦乐乎。

  那时正是大陆国庆之后不久,周围还呈现一片喜气洋洋的余兴。我和毓敏秀、林佳喜走在广场上,身边是孩子们幸福的欢呼声。毓敏秀时不时地告诫他们不要乱跑,小心跌倒,不要伤着别人。在这样的大城市里,在这种雄伟壮观的建筑面前,人们很容易感染那喜气洋洋的气氛,进而生出一种豪迈和激昂来。我许是受了那气氛的感染,竟忍不住大喊了一声,冲进了广场中央。林佳喜大概是以为我疯了,孩子们怔愣地看了我一会儿,便又欢呼开了。毓敏秀先是静静地看着我,随后像我一般竟也大声喊了起来。入夜之后的天安门,似乎别有一种风情。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们只是小小的戏子。在这里,没有人认识我们,没有人介意我们是谁,也没有人以异样的眼光看我们。我想这就是陌生的好处。因为陌生,一切都无拘无束;因为陌生,一切都可以肆意妄为。但是,我们拥抱、没有深吻,我再不敢冒昧打搅这片宁静,我们只是看着彼此,笑着,欢闹着。在这里,我们只是小小的戏子。

  隔日我们去爬了长城。几个孩子很是兴奋,每个人肩上都背着一个小小的背包,还在酒店里就已经开始嚷嚷开了。来到长城脚下的时候,他们就更兴奋了。远远望去,长城像一条气势磅礴、蜿蜒盘旋的巨龙卧在连绵起伏的崇山峻岭之中。游客不少。从只能过一个人的窄小的入口绕上去,我们就算正式站在长城上了。静男很是兴奋,像个假小子一样手脚并用爬在最前面。子涵和静贤紧跟着她。丁惜和子妤心有余而力不足,便只能跟着我们一步一步往上爬。那些石阶,时而宽时而窄,时而疏时而密,走起来不觉得有多辛苦,汗水倒是肆意地流淌下来,顺着脸颊、顺着后背、顺着衣角滴落在那残破的城墙上。山很险,树很青,景色很美。站在烽火台上大喊一声,四周山环谷应。孩子们此起彼伏的叫声在远处遥相呼应。然而那残破的城墙上时有残留一道道深深的刻痕,那不知要残留着多少人的血泪才遗留下来的古迹,如今却被一个个世俗的名字刻得有些面目全非了,又不免令人有些心酸。原本静男也想效仿写下自己的名字,后来被毓敏秀制止了。这让我想起不知在哪见过的一句话,说向往奇迹,就去走那古人从未走过的路,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大概这才是对这些历史伟迹最好的保护吧。

  下来的时候山势似乎更加陡峭了。丁惜早已不堪劳累,伏在我的肩头上,而子妤也倒在林佳喜肩头上了。那么高那么陡那么险的山,愣是被我们三人轮流背着她们走下来了。我们一行,只有丁子涵一个男子,且年仅十岁。沿途上家庭同游、情侣同游等三三两两的游客不少见,但三个女人带着五个孩子游长城倒也算别具一格。有时候人的坚强和隐忍能超乎了自己的想象。静男静贤早已累趴了过去,却什么都没说,只一路坚持着回到酒店才倒头睡去。毓敏秀很自然地抱着丁惜睡在她们中间,一一帮她们脱去鞋袜,退去衣服,又倒了热水帮她们净了面擦了脚。其间,她又催着我去洗漱两次,但我都没有动。我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照顾三个孩子。最后,她在三个孩子额上分别印下一吻,将被角掖好,才终于坐下来,额上竟出了一层薄汗。

  我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她左右扭动着脖子,想必是脖子酸痛得厉害,她又抬手捶了捶。从长城上下来,丁惜似乎就一直靠在她的肩头上。她不过是个女人,比我稍微高一点,看上去比我稍微壮实一点,但她毕竟也只是个女人。她不必如此的。我的手很自然地放了上去。

  “我帮你。”我说。

  她肩头一僵,按住我的手,说:“不用了,今天你也很累了,早点洗漱休息吧。”

  “我不累。”

  她的肩头这才放松下来。已是十月中下旬了,入夜之后薄凉薄凉的。她的衣服很薄,肩头很瘦,捏上去似乎只剩下皮包着肩胛骨。

  我不记得从什么开始我们逐渐形成了这种相处方式。每次出门,我们都会住一间酒店,两张床。毓敏秀会很自然而然地抱着丁惜睡在静男静贤中间。她很疼丁惜,将她视为自己的女儿,和静男静贤一样。每一份礼物都是一式三份,每一个亲吻一式三份,每一声责骂却少一份。我们睡在另一张床上,但中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除了那晚她有些醉酒,将手放在我腰上将我稍微往她身边一带之外,我们中间始终隔着一个人的距离。那距离,我甚至觉得这辈子都跨不过去了。我明明能够感受到,她很爱我们,爱我和我的孩子,可又为什么要拒我于千里之外呢?难道两个女人就真的不能在一起吗?到底是我太执着了还是她太执着了?最后一次,我想,就让我执着最后一次,就让我再往前迈一步,倘若她还是远远将我推开,那我就远远地走开吧。从此喜丧嫁娶,各不相干。

  我的手顺着她的后背滑了下去,环抱在她的腰上。我的头埋在她的颈窝里。我能感受到她的身子一僵,却没有推开我,也没有说什么。

  “秀秀。”我说。

  “嗯。”她低低地应道,身子还是那么硬挺着。

  “秀秀。”我又说。

  “嗯。”她还是低低地应道。然后我的泪毫无预兆地流了下来。这一步,我走得太艰难太艰难了。除了这两声低低的呼唤,我再也说不出什么了。喉头似乎卡着许多话,又怕一张嘴就变成了呜咽。我们就那么静静地抱了很久,最后她握住我的手,再细细地掰开我的手指,与我十指相扣,久久她才说道:“很晚了,早点洗了休息吧。”

  “嗯。”我低低地应道。从她后背离开。她的肩膀看上去那么瘦弱。

  

  后来,我们回了台湾。

  临行前收拾东西的时候我见她很看重一个小包裹,还亲自带在身上,便忍不住问她是何物。她得意洋洋地对我说我曾笑她痴人说梦,如今她便让我看看什么叫美梦成真。那是一个川剧脸谱,是一个老川剧演员送与她的。我不知道她与那人如何交涉,只觉得这世上原来有很多事看起来遥不可及异想天开,但只要有恒心有毅力有一颗至死不渝的心,哪怕是痴人说梦也可以梦想成真。虽然毓敏秀没有真的和川剧师傅学会了变脸,但我却真真正正赢得了美人归。我说这话的时候,飞机正在返航,窗外是湛蓝的天空矮矮的云朵,身边是孩子们的欢闹,而我与她十指相扣。那是我们认识的第十六个年头,终于在一起了。皇天后土为证,十指相扣,我便再也不松开了。

  那一年,我刚刚三十四岁。毓敏秀三十六岁。

☆、第 70 章

  人的一辈子很长。从我们还在娘胎里孕育开始,这一辈子就开始了。这一个孕育了我们的娘胎,会一辈子都跟着我们,影响着我们。这长长的一辈子中,我们会经历出生、爱恨、离别、衰老、最后死亡。这长长的一辈子,我们都要不徐不疾地走过,着急不得,磨叽不得。我们只能按照它既定地轨迹按部就班地走下去。人的一辈子又似乎很短。当我回首我的过去,我年少的时候,当年觉得过不去的那些坎忘不掉的那些人,就这么悄悄地过去了,甚至当我想回头再看看它的时候,才发现不知何时它早已经模糊不清了。这长长短短的一辈子,我不知我走过了多少,又剩下多少,但长短大抵是无关紧要的,这生命的宽度和容量才决定了人一辈子的精彩与否。

  我们回到台湾,世道日渐变好,戏班蒸蒸日上。在我、毓敏秀、林佳喜和于大伟的合作下,一九九七年戏班扩大了规模,开始招收新一代的接班人,真真正正地稳定发展起来了。那时候林佳喜大概三十二三岁,于大伟估计痴长几岁,两人在戏班的合作中培养出感情,重新组成了家庭。我和毓敏秀的感情一直都不温不火的。原因无他,毓敏秀的情路我算是知道得八[九不离十了,但我的过去,虽不能说劣迹斑斑,却始终有些难以启齿。因了这点缘故,我始终觉得我不够坦诚、不够忠实,便一直那么拖着。那时候我们都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身体里早已不再涌动那澎湃的激情,也不再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只觉得就这么相濡以沫、互相扶持已算是难能可贵了。我们一直相敬如宾,毓敏秀似乎对我也无激情,再加上我那褶皱如床单一样的肚皮,更是让我无法对她袒露。我以为我们就要这样过一辈子了,我不愿令她背负上世俗的骂名,只要她心灵上承认我们也能相守一生了,这样一直到林佳喜新婚的那天晚上。

  林佳喜是二婚,所以没有大肆铺张,只邀请了班里关系较好的几个同事参加喜宴,算是做个见证而已,与我当年有些类似。喜宴也很简单,就一桌酒席,围坐着几个人。也不知道是戏班太久没有喜事了,还是林佳喜演了丑角之后嘴皮子更利索了,总之在她的劝杯之下,酒桌上几人竟都喝得有些面红耳赤了,我自然也是喝得微醺了。我看向毓敏秀,她仍在与酒席上几位同事推杯换盏,脸上起了一层薄薄的红晕,连耳朵都粉红粉红的。她极少喝酒,更少有喝到微醺的状态,平日里也总是一副雷厉风行的模样,这乍然看上去竟别有一种风情,我便不由看得有些痴了。

  酒宴结束,我竟趁着那点酒兴跟着她回房了。不记得是谁主动的,我们开始接吻。先是淡淡的,蜻蜓点水般的温柔辗转,后来逐渐变深、变急。她的呼吸温热温热的,带着一股淡淡的酒香味。她的舌头笨笨的怯怯的,竟还带着我想象中的那股生涩。

  如今说起来也是可笑,想我们两人均已过而立之年,也都已经育有孩子,不想在床上竟都如此生涩。她小心翼翼地探寻着我的舌头,在我嘴里笨拙地流连两巡便退去了。那时候我们还不会舌吻。她只是循着我的脖子亲吻到我的锁骨上。我们动情了许久,行动却是很缓慢。然而这一刻我却是等了大半辈子了,又如何舍得不仔细品尝她的味道认真感受她的温情呢?我细细地承欢在她身下,一直到她解开我衣裳的时候我才惊醒过来。我想起这衣服下面是我褶皱如床单的肚皮,那上面还游离着一条条像蚯蚓一样的妊娠纹。虽然我们的吻都还如此生涩,但我们都已非十七八岁的少女了。这身躯,早已不复年轻时的美艳了。我想留给她的那一份干净、清白、纯粹的爱情,早已经脏了。我的手猛然制止了她。

  “怎么了?”她问。声音带着动情处的魅惑的嘶哑。

  我抓着她的手,一颗眼泪不期然滑落眼角。

  “我老了。”我说。

  她愣了片刻,才在我唇上轻轻印下一吻,“傻瓜,你要是老了,那我岂不是更老吗?”

  我轻轻摇头,“你在我眼里还是像当年一样好看。”

  “你在我眼里才是像仙女一样好看,就是不经常笑,像个不快乐的仙女。你以后要经常笑就更好看了。”

  “我从你听你夸过我。”

  “傻瓜,”她轻轻一笑,“你当我是登徒子吗?看见美女就要夸。”

  我突然眼眶一热,油然生出一股想哭的冲动。这赞美,似是等得太久太久了,乍听起来只觉得那么不真实。若真像仙女一样,为何这些年她都不会对我动一点点心呢?若真像仙女一样,为何这么多年她都可以无动于衷?为什么她可以说不要把每个人都想得像我一样?实际上,她不过是害怕我离开而已。在这场爱情的博弈里,我一直处于劣势,我手里唯一的筹码就是离开。这又不免让我生出些许凄凉。我的爱,一直这么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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