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闲说_阿城【完结】(15)

2019-03-10  作者|标签:阿城



可惜要去其糟粕,比如“神怪”类就不许有,近年借拉丁美洲的“魔幻现实主义”,开始还魂,只是新魂比旧鬼差些想象力。

又比如“言情”类不许写,近年自为的世俗开始抬头,言情言色俱备,有久别胜新婚的憨狂,但到底是久别,有些触摸不到位,让古人叫声惭愧。

“社会黑幕”类则由报告文学总揽,震动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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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既要讲工农兵,则开始讲历史上“劳动人民的创造”,“创造”说完之后,你可以闭上眼睛等那个“当然”,“当然”之后一定是耳熟能详的“糟粕”,一定有的,错了管换。虽然对曹雪芹这样的人比较客气,加上“由于历史的局限”,可没有这“局限”的魅力,何来《红楼梦》?

话说过了头儿了就忘掉我们的时代将来也会是古代,我们也会成古人。

毛泽东对革命文艺有个说法是“革命现实主义与革命làng漫主义相结合”,是多元论,这未尝不是文艺之一种。说它限制了文艺创作,无非是说的人自己限制了自己。

但这个说法,却是有来历的,它是继承“五四”新文学的“写实主义”与彼时兴盛的làng漫主义,只是“五四”的làng漫主义因为自西方的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làng漫主义而来,多个人主义因素,毛泽东的làng漫主义则是集团理想,与新中国理想相谐,这一转倒正与清末以来的政治初衷相合,对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来说,基本上不觉得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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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我是读“五四”新文学这一路长大的,只不过是被推到一个边缘的角度读,边缘的原因我在讲世俗的时候说过了,有些景观也许倒看得更细致些。

“五四”的文学革命,有一个与当时的提倡相反的潜意识,意思就是虽然口号提倡文字要俗白,写起来却是将小说诗化。

我说过,中国历来的世俗小说,是非诗化的,《红楼梦》是将世俗小说入诗的意识的第一部小说。《金瓶梅词话》里的“词”,以及“话本”小说的“开场诗”,并非是将诗意入小说。

在我看来,如果讲“五四”的文学革命对文学的意义,就在于开始诗化小说,鲁迅是个很好的例子,我这么一提,你们不妨再从《狂人日记》到《孤独者》回忆一下,也许有些体会。鲁迅早期写过《摩罗诗力说》,已见心机。

所以我看鲁迅小说的新兴魅力,不全在它的所谓“解剖刀”。

西方的文学,应该是早将小说诗化了,这与中国的小说与诗分离的传统不同。但西方的早,早到什么时候,怎样个早法,我不知道,要请教专门研究的人。我只是觉得薄迦丘的《十日谈》还是世俗小说,到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则有变化,好像《红楼梦》的变化意义。当代的一些西方小说,则开始走出诗化。

“五四”引进西方的文学概念,尤其是西方làng漫主义的文学概念,中国的世俗小说当然是“毫无价值”了。

这也许是新文学延续至今总在贬斥同时期的世俗文学的一个潜在心理因素吧?但新文学对中国文学的改变,影响了直到今天的中国小说,已经是存在。

比如现在中国读书人争论一篇小说是否“纯”,潜意识里“诗化”与否起着作用,当然“诗化”在变换,而“纯”有什么价值,就更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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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来,世俗小说被两方面看不起,一是政治正确,“新文学”大致是这个方面,等同于道德文章。我们看郑振铎等先生写的文学史,对当时世俗小说的指斥多是不关心国家大事,我以前每读到这些话的时候,都感觉像小学老师对我的操行评语:不关心政治。

另一个方面是“纯文学”,等同于诗。

中国有句话叫“姥姥不疼,舅舅不爱”,意思是你这个人没有什么混头儿了。

这是一个母系社会遗留下来的意思,“姥姥”是母系社会的大家长,最高权威,“舅舅”则是母系社会里地位最高的男人。这两种人对你没有好看法,你还有什么地位,还有什么好混的?

“五四”的文学革命,公开或隐蔽,也就到了所谓建立新文学权威话语这个地步。当年文学研究会的沈雁冰编《小说月报》,常批判“礼拜六派”,后来书业公会开会,同业抗议,商务印书馆只好将沈雁冰调去国文部,继任的是郑振铎。继续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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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几十年来的封闭,当然使我这样的人寡闻,自然也就孤陋。

记得是八四年底,忽然有一天翻上海的《收获》杂志,见到《倾城之恋》,读后纳闷了好几天,心想上海真是藏龙卧虎之地,这“张爱玲”不知是躲在哪个里弄工厂的高手,偶然投的一篇就如此惊人。心下惭愧自己当年刚发了一篇小说,这张爱玲不知如何冷笑呢。

于是到处打听这张爱玲,却没有人知道,看过的人又都说《倾城之恋》没有什么嘛,我知道话不投机,只好继续纳闷下去。幸亏不久又见到柯灵先生对张爱玲的介绍,才明白过来。

《围城》也是从海外推进来,看后令人点头,再也想不到钱钟书先生是写过小说的,他笔下的世俗情态,轻轻一点即着骨肉。我在美国或欧洲,到处碰到《围城》里的晚辈,苦笑里倒还亲切。

以张爱玲、钱钟书的例子看,近代白话文到他们手里才是弓马娴熟了,我本来应该找齐这条线,没有条件,只好尽自己的能力到处剔牙缝。

还有一个例子是沈从文先生,我在八十年代以前,不知道他是小说家,不但几本文学史不提,旧书摊上亦未见过他的书。后来风从海外刮来,借到一本,躲在家里看完,只有一个感觉:相见恨晚。

我读史,有个最基本的愿望,就是希望知道前人做过什么了。如果实际上有,而“史”

不讲,谈何“史”呢?

我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正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恰是个没有出版的时期,所以难于形成“读者”观念,至今受其所“误”,读者总是团雾。

但写的时候,还是有读者的,一是自己,二是一个比我高明的人,实际上就是自己的鉴赏力,谨慎删削,恐怕他看穿。

我之敢发表小说,实在因为当时环境的孤陋,没见过虎的中年之牛亦是不怕虎的,倒还不是什么“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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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开始有世俗之眼的作品,是汪曾祺先生的《受戒》。

我因为七九年才从乡下山沟里回到北京,忙于生计,无暇它顾,所以对七六年后的“伤痕文学”不熟悉。有一天在朋友处翻检旧杂志,我从小就好像总在翻旧书页,忽然翻到八零年一本杂志上的《受戒》,看后感觉如玉,心想这姓汪的好像是个坐飞船出去又回来的早年兄弟,不然怎么会只有世俗之眼而没有“工农兵”气?

《受戒》没有得到什么评论,是正常的,它是个“怪物”。

当时响彻大街小巷的邓丽君,反对的不少,听的却愈来愈多。

邓丽君是什么?就是久违了的世俗之音嘛,久旱逢霖,这霖原本就有,只是久违了,忽自海外飘至,路边的野花可以采。

海外飘至的另一个例子是琼瑶,琼瑶是什么?就是久违了的“鸳鸯蝴蝶派”之一种。三毛亦是。之后飘来的越来越多,头等的是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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