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闷的中国人_梁晓声【完结】(45)

2019-03-10  作者|标签:梁晓声

  进而想到,若将以上一篇《聊斋》故事放在现实的背景中,情节会怎么发展呢?收受了金钗的男子,哪里会留作纪念不忍卖而竟误了高考呢?那不是太傻帽儿了么?卖了而不去赴考,直接投作经商的本钱注册个小公司自任小老板也是说不定的。就算也去赴考了,毕业后分到了国家机关,后来当上了处长局长,难道会为了报答当初的情与恩而自断前程么?

  如此要求现代人,不是简直有点儿太过分了么?

  依顺了现代的现实性,爱情或曰情爱的“缘”的美和“义”的美,也就只有在古典中安慰现代人叶公好龙的憧憬了。

  故自人类进入20世纪以来,从全世界的范围看,除了为爱而弃王冠的温莎公爵一例,无论戏剧中影视文学中,关于爱情的真正感人至深的作品凤毛麟角。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算一部。但是性的描写远远多于情的表现,也就真得失美了。《廊桥遗梦》也算一部。美国电影《人鬼情未了》是当年上座率最高的影片之一。这后两个故事,其实在中国的古典爱情故事中都可以找到痕迹。我们当然不能认为它们是“移植”,却足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现代戏剧影视文学中关于爱与情的美质,倘还具有,那么与其说来自于现实,毋宁说是来自于对古典作品的营养的吸收。

  这就是为什么《简·爱》《红字》《梁山伯与祝英台》《白蛇传》以及《牛郎织女》那样的纯朴的民间爱情故事等仍能成为文学的遗产的原因。

  电影《钢琴课》和《英国病人》属于另一种爱情故事。那种现代得病态的爱情故事,在类乎心理医生对现代人的心灵所能达到的深处,呈现出一种令现代人自己怜悯自己的失落与失贞,无奈与无助。它们简直也可以说并非什么爱情故事,而是现当代人在与爱字相关的诸方面的人性病症的典型研究报告。

  在当代影视戏剧小说中,爱可以自成喜剧自成闹剧自成讽刺剧自成肥皂剧连续剧,爱可以伴随着商业情节政治情节冒险情节一波三折峰回路转……

  但,的的确确,爱就是不感人了,不动人了,不美了。

  有时,真想听人给我讲一个感人的、动人的、美的爱情故事呢!不论那是现实中的真人真事,抑或纯粹的虚构,都想听呢……

  2.猴子与明星的广告魅力

  美国做过一项实验:在猴子、普通人和明星做的同一则广告中,最受欢迎的是猴子,其次是普通人。

  广告是什么?——一种广而告之的方式罢了。从国家政令到商业产品,无不需要借助广而告之的方式予以传播。我们这里谈的主要是商业广告,而且是立足于中国来谈。谈它正反两个方面的效应,谈它与中国各类明星们的关系。谈企业家们,主要是国有企业家们做出一项广告决策时健康的或不那么健康的心理。

  广告同时也有文化的属性,而且对于公众喜闻乐见的大文化圈产生或有益或有害的影响。“迎进乌面秀士,送走白面书生”——从前的许多理发铺门两旁都挂这一副对子,这大约该算是理发铺的较早的广告词了。四川才子魏明伦为“巴国布衣”饭店所作之“铭”,奇思驰骋,文采飞扬,妙论排接,佳句似锦,诚可谓一篇“美铭”。

  也有些广告是做得不好的。我在外地,曾见一家酒店,高悬着一副刻在木上的对子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管它明日是与非”。我想,那些家有终日酩酊大醉的父亲、儿子或丈夫的人们,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不要和李白比。李白醉了诗兴勃发,留给后人许多诗中瑰宝。而我们大多数后人,其实醉了只会吐,只会耍酒疯,只能使我们的儿女、父母和妻子伤心垂泪而又对我们绝望。为了盈利之目的,以不利的广告词作招徕的方式,文明点儿说是不道德的,用老百姓的话说,可斥之曰“缺德!”

  在有电视以前,广告当然是以文字的方式主要靠报刊传播。

  上个世纪的英国小说家毛姆为推销自己的小说,就曾挖空心思地在报上刊登了一则大幅的《征婚启事》。

  启事云:“本人是年轻而有教养的百万富翁,由于知音难觅,目前犹孑然一身。特公开征求终身伴侣,其女须与毛姆小说中女主人公们有相同之点。”

  于是伦敦各大书店中毛姆的小说洛阳纸贵。足见文人若为名利二字开动脑筋,智商并不在一心只想赚钱而不顾忌其他的“威尼斯商人”之下。

  电视普及以后,广告业空前繁荣,广告行为也五花八门起来。大约二十年前,美国一家万能胶厂,请一名杂技演员做了这样一则广告——将自己鞋底儿上抹了万能胶,头朝下倒粘在天花板上,历时半个钟头。而且有公证人从旁公证——操作过程乃是真的。另一家生产万能胶的厂不甘示弱,招募到了一个要钱不要命的人,将自己用万能胶粘在一架飞机的翅膀底下,飞机飞上万米高空不算,还在架于另一架飞机上的摄影镜头里翻了几串筋斗……

  的确,广告从来和经济效益紧密连在一起。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明星和名人的广告时代自然来临。

  中国各类明星们的广告行为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先是酬金几万,后来十几万,再后来几十万、一百万,目前最高价是三百万。据悉,有一家国有企业策划出资一千万,同时请两位明星做一则广告,以显示“实力”之雄厚,以扬厂名,以创“名牌”。

  不错,名牌需借明星们的广告行为广而告之。但名牌绝非是靠明星们的名气“创”出来的,恐怕也是没什么可争辩的。

  关于明星广告的魅力究竟有多大效应,美国国家经济信息研究所在1992年做过一项实验,安排一位明星、一位普通人和一只猴子同时做了一则商品广告,结果表明,猴子得票最多,超过明星一倍。其次是普通人,第三才是明星。他们的专家是这样分析此种现象的——广告的魅力在于新颖,故猴子得票最多。广告的意义在于诚信,故普通人得票第二多。因为,消费公众此时的心理是——明星是被商家重金所雇的人,他们纯粹是为了钱才做广告的。与其信明星,莫如信普通人。信明星有一种受rǔ感。这类广告策划之中,有一种显而易见的意识在主导着——大明星们饮的酒、穿的衣、用的东西,你们千千万万的小百姓还不赶紧地跟着饮、跟着穿、跟着用么?这是让公众一旦动心一想就极反感的,所以公众宁肯信普通人。

  谈到广告的诚信二字,我联想到日本的一家布商,他们连年请一位普通的家庭妇女做广告。而她每次总是按照要求声明——“遗憾的是,这些漂亮的布匹中的红色,染色技术还没有完全达到我们的理想标准,请多包涵。我们一定尽快提高技术水平,不辜负您的期望!”诚信若此,孰不可信?

  自从电脑的huáng金时代到来以后,在国外,明星广告的效应大受其挫。因为,不管你是名气多么大的明星,对一种新产品的说明和介绍,你都没法儿做得比电脑更优更好。明星在广告中话多了,显得碎嘴子。话少了,说不清道不明。而成熟了的消费公众,才不管你是不是明星呐,他们要了解的,更是那产品的质量、性能。如果是药品,他们要了解的是成分和疗效。如果是食品,他们要了解的是原料和保存期。电脑通过图像、文字和广告词所作的说明与介绍,历历在目,一清二白,而又饶有趣味儿,明星们根本没法儿与之相比。我们目前从电视中所见到的,说明与介绍性俱佳的广告,十之七八与明星们无关。电脑是目前世界上最伟大的最有魅力的广告“明星”,但却绝非身价最高的“明星”,至少与某些身价极高的明星相比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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