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白领_刘晓玲【完结】(40)

2019-03-10  作者|标签:刘晓玲

  “我被判了有期徒刑8年。”她像是自语。

  我想,林一凡贪污的金额是6。9万元人民币,法院判她有期徒刑8年。从法律本身来说,应当属于“重”判。因为我知道,按法律本身的规定,贪污罪原则上是一万元判一年,特殊情况从轻或从重,具体分寸由法院的法官来掌握。

  “从法律程序说,我这属于重判。”林一凡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进一步对我解释说。

  “为什么呢?”我问。

  她的脸上浮现出一种不易被人察觉的无奈。

  “因为我不认罪。”她第一次用了非常果断的口吻。“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我都没有认罪,律师给我做的也是无罪辩护,他们说我态度不好。”

  “是哪个单位举报的你?”我又问。

  “我想,事出肯定有因,法律应该不会无中生有,但是究竟是谁或者哪个单位举报的我,我真的不清楚。”看的出,她知道所有的事情,但是她不想说。

  我很想知道她面对自己贪污罪的深层心理。可是她在说完了她的工作经历以后,便沉默不再说话。她望着我,眼睛里含着笑。我还是无法把一个面带这种微笑、脸上充满慈祥的微笑的老人,和一个罪犯联系起来。我望着她,突然感到不知所措。

  我和她面对面,互相望了有几分钟。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跟记者说说你心里想的。”陪同我采访的一位先生这样提示她,同时也提醒了我。

  “您一辈子搞专业,却在快退休之前,进了监狱。案件本身是贪污罪,但是,我觉得从金额上说,为7万块钱去犯罪,常理上讲是有点不值得。可是您却真的因为这点钱进了监狱。您刚才说,事出有因。而且一开始您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没有认罪,您肯定有自己的想法。另外,从人的一生来说,您辛苦工作了一辈子,但是最后,退休之前做错了。用一般概念来讲,这属于晚节不保。能否告诉我因为什么去犯罪。我想听听您的犯罪动机,也好为那些没有犯罪却随时有可能犯罪的人提个醒。”我第一次在采访一名罪犯的时候用了“您”这样的尊称。我想让她知道,她虽然犯了罪,但如果自己做得好,同样能够获得人们的尊重。我尽量把我的真诚传递给她。

  她听我说话的时候表现的非常仔细,而且不住地点头,但还是没有主动回答的意思。也难怪,让一个老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去回顾她一生的对错,似乎有点残酷。我看得出,她不是像有些罪犯那样,从情绪上抵触我的采访,我觉得她是在考虑自己该如何说起。

  3.自己的犯罪断送全家人的幸福

  “每当我想起这一生,因为自己的犯罪而断送了全家人的幸福,那种复杂的心情,是无法言表的。”

  “您家里都有什么人?子女都大了吧?他们对你的事理解吗?”我继续努力启发她。

  “家里人对我的事情不是很想得通,在我‘下监’(已经判决的罪犯到监狱服刑,简称为‘下监’)之后,作为家属他们又代我申诉了。”她对我说。我感到她对家人的做法并没寄予什么希望。因为她说这话的时候,其情绪之平静,好像在说一件与她无关的事。

  “我是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14岁参加少先队,15岁入团,18岁入党。从我的成长经历来说,我受党多年的培养教育。”她开始向我讲述她的故事,但是,说到这里,她哽咽了,两行老泪从她那皮肤已经完全松弛的脸上流下来,她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块毛巾手绢。我看到那块手绢很旧,但却洗得非常gān净。

  “大学毕业……”我看到她在努力克制着自己,试图继续说下去,但是哽咽再次使她停顿下来。

  “您先喝口水吧。”我说。心里也有点发酸。

  她感激地朝我点点头,并没有喝水。

  “一生中,我是勤奋向上的。”她继续说:“我的家境也挺好,一个大儿子今天回到国外了。他在北京某大学毕业后,又在国外读了硕士、博士,留在国外工作了。儿媳妇大学毕业后也跟着去了国外。他们跟我一样,也都是搞建筑专业的。小儿子是学经济的,大学毕业在北京工作,小儿媳妇跟小儿子学的同一个专业,两人工作都非常好。我的老伴一直在市政府工作,是个局级gān部。家里还有一个95岁的老婆婆,跟我们一起生活了40多年,都很好。我真正是四世同堂,一大家子人。可是因为我犯罪入狱,全家人的生活都改变了,我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不幸。”说到这里,她抑制不住哭出了声。

  “每当我想起这一生,因为自己的犯罪而断送了全家的幸福,那种复杂的心情,是无法言表的。”她哭着说。

  “但是人都要面对现实,否则就无法生活。”她像是在鼓励自己。

  “所以,当我接到判决书的时候,虽然当时真的觉得天塌了似的,但是我顶住了。在那种极度绝望的情况下,我自己没有倒下。接判决的时候我在公安局的看守所。因为管教知道法院的判决有点重,所有人都怕我想不开。管教跟我谈了三个钟头,她对我说,既然法院已经判了,事情更改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与其再做无益的努力,不如面对现实。她鼓励我安心‘下监’,别再有其他的想法。到监狱以后如果好好的表现,还可以减刑,同样能够争取早日出狱。”林一凡半闭着眼,我看到她的眼神非常遥远。

  “我从心里感谢公安局看守所里的管教。她当时真的很同情我,如果不是她那么细微的照顾我、开导我,也可能我活不到现在,尽管我是一个能够面对一切的人。可是我已经快退休了呀!一个为党、为国家奉献了大半辈子人,临了、快退休了却被送进监狱,这对任何人来讲都是无法接受的。”说到这儿,林一凡顿了顿,好像是在控制自己的情绪。

  4.七天抄完一万字监狱法规

  入狱后第一件事,是背诵58条监规。年近七旬的她,用了整整7天的时间,把7部监狱的法律法规共计一万多字全部抄写一遍。

  1998年12月10日,林一凡被送到北京市某监狱,开始了她作为一名罪犯真正的改造生活。

  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间,无论他(或她)受到怎样的待遇,从本质上来说,他们都不属于罪犯,最多是犯罪嫌疑人。而法院判决后,事情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改变,意味着他们成了真正的罪犯。管理部门对待罪犯和犯罪嫌疑人在态度应该说还是有所区别的。

  初到监狱的时候,林一凡有许多事情不适应,甚至她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适应。但是,这种不适应没过多久就过去了。因为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她真正意识到了自己是一名罪犯,罪犯在监狱就是被qiáng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对于监狱里的所有规定,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和服从。

  过去在公司里,她是老总,她可以发号施令,对手下的任何一个人。在家里,老伴对她非常好,家人都尊敬她,因为她是一家之长,她也可以“发号施令”。但是在监狱里,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不能说她必须夹着尾巴做人,至少她要严格按着监狱的管理规定做任何一件事。尽管,因为年龄的关系,管教队长很照顾她,但这种照顾是有限度的,必须在不违反监规的前提下,更不能让其他的罪犯误以为管教队长是她在狱中的“托儿”。“托儿”在狱中是不少罪犯对管教们的一种误解,甚至有时候即使管教办事客观公正,有些罪犯也会疑心:队长为什么对她那么好?林一凡自己很清楚这些情况,所以她尽力适应,从不向管教提过分的要求,她不想给管教队长们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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