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白领_刘晓玲【完结】(42)

2019-03-10  作者|标签:刘晓玲

  那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学。其他罪犯娱乐的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别人用来闲聊玩乐的时间,甚至别人用来休息的时间……凡是能够利用的时间,林一凡都用在了学习上。

  按监狱规定,罪犯每晚9点就寝,但是她却每天最早要到12点钟,最晚的时候要到一、两点钟。而监规里明确规定任何罪犯“不得影响他人睡觉”,这样,她在夜里学习的时候,不能有一点响动,连翻书的声音都不能让人听到。所以她只能用一个小夹子把书页夹住,轻轻的翻……

  从年龄上来说,她最需要良好的睡眠和休息,可是每天平均她比别的罪犯都要少睡2到3个小时。

  林一凡说,这样做,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算不上太难。但是对于她这样一个那么大年纪的老人来说,真的是一种考验和磨练,有时候她也觉得累,也觉得苦,但是她坚持下来了。令她无法接受的是,她付出了那么大的努力,却没有得到预期的回报:两门课程一门也没过。

  同一监舍的罪犯看她太苦,有意劝她:“算了吧,这么大年纪,把身体搞垮了不值得。”

  她想,无论如何自己不能放弃。

  最后林一凡坚持下来了。同年下半年,11月份又考试的时候,她又报了两门,其中有一门是《医学心理学》,是难度非常大一门课程。因为这门课有很多内容涉及到医学方面的专业知识,需要准确的记住它的原始意义,不能有任何发挥,只能按照课本的要求去死记硬背。这门课程,她以60分的成绩过关,这对她来说是极大的鼓励。虽然分数不高刚刚过线,但对她来说意义重大。这么难的课程她都过了,无形中她的自信增qiáng了。她决定继续考下去。

  第二年的四月,她又继续报考,结果一次又通过了两门。

  正当她在高自考场节节获胜的时候,她突然得了一种病:重症肌无力。这种病直接影响到她的视力。医生劝她不要再看书了,要注意休息,但是她听不进去,还要继续考试。最后,为了她的身体,监狱决定让她卧chuáng闭眼休息,严禁看书写字并派人监督她不许看书,如有违抗,按违反监规论处。几个月的静养之后,她的病情得以控制。她决定继续参加高自考。我采访她的时候,她已顺利的通过了七门。

  她对我说,她的病在冬天气温低的时候比较严重,气温高的时候会得到缓解,去年正赶上报名的时候,她的病重,监狱大夫不给她开证明,监狱不批她去报考,所以她错过了一年的考试机会。她所报考的专业一共有14门课程,她原来是大学本科毕业,可以免考三门。她已经过了7门,她说,她的身体好些之后,她还会报考。因为她只剩四门课程她就可以拿到专业文凭,如果放弃,她会终生感到遗憾的。

  心理学专业的自学考试,不仅使林一凡掌握了相关的知识,还给她加了2100分。因此,2000年,她获得了监狱嘉奖,被有关部门批准减去7个月的徒刑。2001年,她又获得监狱表扬,还将获得一定幅度(可能是4个月)的减刑。

  6.回忆往事,遗憾良多

  “回忆自己的一生,我发现自己做错过很多事。”

  虽然林一凡非常不愿意提及案情,但是我必须要了解她的犯罪心理。于是,我再一次委婉地提到了她的案件。

  我说,在我采访的许多罪犯当中,有不少人都不厌其烦地说自己冤枉,而你跟我谈了这么半天,却一句也没有说过自己委屈。可是,前边你好像说过当时你是不太认罪的?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听了我的问话,林一凡并没有像刚开始那样太过回避。

  她说,那时候她之所以不认罪,是因为她自己觉得,那笔钱是由于她公司的业务需要,她并没有自己使用。最后出现问题,主要的原因是手续不清。她公司财务开出的那张支票,在给对方用于做模型的费用以后,对方的单位把这张支票,以公款私存的方式,入了一个9岁男孩的私人账户上。给他们公司开具的发票是对方的合作公司名义,这样,那张支票的去向并没有在她公司所合作的公司账号上,而是到了她合作公司的合作对像账号上了。那个公司的相关人士她根本不认识,更不认识那个9岁男孩和他的家长。

  当财务部门例行财务大检查时,林一凡所在公司开出的那长支票的去向和发票的号码不相符合的情况被查出。问题就这样出来了。

  林一凡说,与她合作那家模型公司的财务是经理的爱人,夫妻一家。法院要求她举出那位经理夫妻贪污的证据,她无从做起,也不可能做得到。所以她的判决书上,说她几次在法庭上举不出证据说明自己无罪。律师认为,这样的证据,法院通过查支票的走向应当能够获得,而据律师说,直到终审开庭,那张支票其实还在那个9岁孩子的账号上。林一凡听到这样的消息后,非常恼火,当庭与审判长冲突起来,于是法官说她态度不好,太qiáng硬。

  林一凡说,直到今天,每当她想起这件事情,心里都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愤怒。客观上来说,这件事情本身,她自己是有失误的。当初她嘱咐财务开出支票,按规定财务人员应当去银行对账,但是她没有做督促财务人员去做。与她合作的公司,在那之前已经成功的合作过三次,这是第四次合作。前三次模型的制作都非常顺利,手续也很严谨,因为时间紧,对方加班加点把模型赶制出来,使得他们公司的设计项目一次次在有关部门获得顺利通过。这个工程即是北京北三环某桥附近的某大厦二期工程。二期工程规划的难度非常大,获得通过也非常难,工程方案先后就做了将近一年。最后,在规划部门的一次审查会议上,基本获得原则通过,会上专家们所提出的一些意见也仅只是一些非常小的修改。这样,这个方案在修改以后便可以不用再“上会”,相关领导走简易程序便可获得通过。

  艰苦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林一凡异常欣喜。走出会议室,她迫不及待地把这个消息打电话通知了替她做模型公司的某公司。因为前三次的合作大家都很愉快,这个模型公司每次都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按质按量,从未拖泥带水。在这样的基础上,林一凡决定委托该公司继续为其做第四次模型。

  时间仍然非常紧迫。因为前几次的模型均为该公司所做,对方相关人员对此次修改所需要的模型也比较熟悉。为了节省时间,林一凡把具体要求在电话告知对方经理。于是这第四次合作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就开始操作了。对方提出要买些材料,需要先付一些钱,林一凡当即同意,并且让财务尽快把支票开出,并送了过去。这之后她便没有再过问这笔钱的事,直到检察院把她抓走,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第一次开庭,双方阐述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因为这笔钱的去向不明而被抓。而那笔钱的来龙去脉在开庭的时候对方和检察院已经阐述得一清二楚了。

  从事实本身来说,林一凡认为钱的去向已经明了。但是对方模型公司的夫妻俩一致证明,那笔钱是林一凡拿走了。即使这样,法院可以通过查帐也能查清钱的去向,自然就能证明她没有拿这笔钱。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42/47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